《湘乡市综合防灾专项规划(2020—2035年)(草案)》公示
湘乡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xs.gov.cn 发布时间:2023-05-31 11:37
根据《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我局负责编制《湘乡市综合防灾专项规划》
(2020—2035年)。经过资料收集、调研、征求相关部门和镇(街道)意见、专题讨论、多次与湘乡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对接、聘请专家评审等程序,目前规划已形成草案。为落实共同规划理念,广泛凝聚社会智慧,形成共识,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询意见。
草案公示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2023年6月30日,共30 天。
社会各界可在湘乡市政府门户网上、微信公众号上查阅。意见可通过邮寄信件、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
qq邮箱:31989225@qq.com
邮寄地址:湘潭市湘乡市东山北路 278
自然资源局空间规划股 龚莉 收
联系电话:0731-56822221
湘乡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31日
湘乡市综合防灾专项规划(2020-2035)
(草案)主要内容
目录
第一章 规划总述........................................2
第二章 灾害风险与风险承载能力评价......................5
第三章 市域防灾减灾布局规划............................6
第四章 城市总体防灾空间规划............................14
第五章 中心城区综合防灾减灾专项规划....................16
第六章 中心城区疏散避难空间体系规划....................21
第七章 城市生命线系统规划..............................23
第八章 近期实施和建设计划..............................25
第一章 规划总述
第1条 编制目的
为加强对城市公共安全设施建设的管理,指导城市综合防灾设施的建设发 展,预防和减少各类灾害的危害,建立和完善城市防灾减灾安全体系,增强城市抗御和处置各种灾害事故的综合能力,根据国家、湖南省防灾减灾工作的战略部署,结合湘乡市实际情况,编制《湘乡市中心城区防灾减灾专项规划(2020- 2035)》(以下简称“本规划”)。
第2条 规划范围
湘乡市行政辖区全部国土空间范围,市域国土空间面积:1967.07平方公里;
重点研究区为市区及周边灾害频发区域。
第3条 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2020—2035年;
近期规划期限:2020-2025年;
远期规划期限:2026-2035年。
第4条 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体制创新、科技创新和管理创新为动力,以增加投入、健全法规为保障,以综合减灾为发展方向,充分利用并整合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减灾资源,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科技、市场等多种手段,加快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防灾减灾体系,全面提高重大灾害预警预报、快速反应和紧急救援能力,保护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推进湘乡市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第5条 规划目标
1、总体目标
以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根本出发点,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增加投入、提高能力、降低风险、减少损失,着力建设一批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基础性、全局性、关键性作用的防灾减灾工程,逐步形成多层次、全方位、与当地防灾减灾需求相适应的综合防灾减灾体系,全面提升湘乡市域和中心城区的防灾减灾能力。
当遭受相当于工程抗灾设防标准的较大灾害影响时,城市应能够全面应对灾害,应无重大人员伤亡;防灾设施应有效发挥作用,城市功能基本不受影响,城市可保持正常运行。
当遭受相当于设定防御标准的重大灾害影响时,城市不应发生特大灾害效应,应无特大人员伤亡;防灾设施应基本发挥作用,重大危险源以及可能发生特大灾难性事故后果的设施和地区应得到有效控制。当遭受高于设定防御标准的特大灾害影响时,应能保证对外疏散和对内救援可有效实施。
2、分期目标
近期目标:至2025年,基本建成符合湘乡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结构合理、功能完善的县域综合防灾减灾体系,建立健全预测预警、预防抗御、应急指挥救援等机制,不断提高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和综合防灾减灾能力。满足城区就近避难、整体疏散和部分安置的需要,达到人均避难场所用地 1.5 平方米以上的标准。落实避难场所、消防站站等亟待补充的防灾设施。
远期目标:至 2035 年,进一步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建立多灾种预警和信息发布平台,逐步形成多层次、全方位、与当地防灾减灾需求相适应的综合防灾减灾体系,全面提升县域及城区的防灾减灾能力。县域全面完成应急预案、救灾应急队伍建设、救灾物资储备、灾害信息评估、灾害紧急救援、灾情监测预警等工作体系,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基础性、全局性、关键性作用的防灾减灾工程建设基本建设完成。城区满足35万人就近避难、整体疏散和分安置的要求,达到人均避难场所用地 2 平方米以上的标准。
第二章 灾害风险与风险承载能力评价
第6条 综合防灾风险总体评价
高风险区:褒忠山林场、翻江镇西部与南部、壶天镇北部、棋梓镇东部、白田镇中部、金石镇东北部、育塅乡东部、龙洞镇西北部、东山林场、东山街道东南部、山枣镇中部、栗山镇中部、东郊乡南部、虞塘镇西部、中沙镇。
中风险区:山枣镇南部、梅桥镇南部、东郊乡北部、龙洞镇东南部、金石镇南部、金薮乡北部、翻江镇北部、壶天镇南部、棋梓镇西部、毛田镇北部、老城区。
低风险区:月山镇东南部、潭市镇东部、山枣镇北部、泉塘镇、育塅乡西部、昆仑桥等。
第7条 综合能力分析
通过对以上多个能力因子的相互叠加,最终形成以下5个承载能力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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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级 |
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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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等 |
湘乡市区、东郊乡以及其他各乡镇镇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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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好 |
泉塘镇以及其他各乡镇镇区周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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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等 |
褒忠山林场周边、水府庙水库周边以及金薮乡、白田镇周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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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 |
主要为壶天镇、毛田镇附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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较差 |
湘乡市域周边交通欠发达地区 |
第三章 市域防灾减灾布局规划
第8条 市域消防规划
1、火灾保护等级划分
根据区域火灾风险和重要性,将湘乡市火灾防护等级划分成三个等级。
一级:重点保护区,为中心城区部分,以生活火灾、危险品为主,应满足消防站五分钟到达服务范围。
二级:山林火灾易发,主要为西部、南部山体区为主。应加强观测和预防工作。
三级:火灾低发区,加强防火宣传。
2、重大危险源布局
市域重大危险源建议布局于泉塘镇城外远郊、育塅乡城外远郊。
3、市域消防设施布局
消防指挥中心:规划以东山城区消防中队为消防指挥中心,并在棋梓镇新增一处副消防指挥中心。
消防站:规划在中心城区新增四处消防站,泉塘镇、棋梓镇由专职消防队升级为消防大队。
疏散通道:规划将沪昆高铁、沪昆铁路、沪昆高速、长韶娄高速、益娄高速为主要救援通道。以原G320、G320、G240 等国道作为主要疏散通道。以省道、县道为次要疏散通道。
火灾观测点:在褒忠山脉、东台山脉等山林火灾高发区共建设13处消防观测点。
第9条 市域防洪工程规划
1、洪水风险等级划分
湘乡市洪水防护等级划分成三个等级。
一级:重点防护区,面积为165平方公里,涟水防洪堤按 50 年一遇防洪标准设防。
二级:洪水易发区,面积为254平方公里,涟水防洪堤按 20 年一遇防洪标准设防,涟水支流按10 年一遇防洪标准设防。
三级:洪水低发区,面积为1548平方公里,水渠防洪堤按 10 年一遇防洪标准设防。
2、涟水防洪工程
涟水河防洪堤一级防护等级段,按 50 年一遇防洪标准设防;二级防护等级段,按 20 年一遇防洪标准设防。
3、河道治理
治理标准:市域范围内河流治理标准为10年一遇,整治的河道主要包括白水河、菜石江成家湾河等。
4、水库工程
治理标准:水府庙水库属于大型水库,按照100年一遇标准进行设置,赤石水库、桃林水库、红日水库、合东水库、长江水库等中型水库按照50年一遇标准进行防护,栗山水库、荷丰水库、云田水库等小一型水库按照20年一遇标准进行防护,上义水库、白鹤水库塘坪水库等小二型水库按照10年一遇标准进行防护。
5、治涝工程设施规划
规划在欧家港已建泵房内增加泵机,容量 84240m3/h,并新增欧家港(北),容量13880m3/h、石竹新河排渍泵站,容量 102960m3/h,江景明苑排渍泵站,容量 24854m3/h,新增排涝能力 225934m3/h;总排涝能力为276886m3/h。另对杨金机房、联盟桥、鸬鹚闸排渍泵站进行扩容改造,对昆仑桥和黎家山排渍泵站进行更新改造,更换老旧设施。
第10条 抗震防灾规划
1、地震风险等级划分
根据区域地震风险和区域位置的重要性,将湘乡市地震防护等级划分成两个等级。
一级:地震较高风险,面积为367平方公里,重点监测,应满足人口五分钟疏散的需求。
二级:地震中风险区,面积为1600平方公里,加强观测和预防工作。
2、抗震救灾规划
在城区设立地震监测中心,增强地震监测能力,形成多学科、多手段观测网络系统。在6—7级地震发生时,能在5分钟内确定“地震三要素”(时间、震中、震级);重要工程优先选址在二级风险等级区;提高城乡抗震能力,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全部达到抗震设防要求;完成老旧基础设施、水库、生命线工程抗震性能鉴定和加固改造;农村抗震民居达到90%以上;健全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功能,人均避难场地大于1平方米;加强应急救援能力,结合老城区消防站建设专业应急救援队。
第11条 市域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1、重点防治区划分
高易发区(649.25km2):壶天地面塌陷地质灾害高易发区,57.74平方公里、白田-月山滑坡崩塌泥石流地质灾害高易发区212.34平方公里、梅桥-中沙滑坡崩塌地质灾害高易发区379.17平方公里。
中易发区(639.46km2):壶天-白田-毛田滑坡地质灾害中易发区276.15平方公里、育塅-龙洞滑坡崩塌地质灾害中易发区102.72 平方公里、城区-泉塘地面塌陷地质灾害中易发区9.43平方公里、东郊-东山林场-山枣滑坡崩塌地质灾害中易发区253.16平方公里。
低易发区(155.19km2):翻江-金石-栗山-龙洞地质灾害低易发区102.57平方公里、壶天-棋梓地质灾害低易发区52.62平方公里。
不易发区(974.10km2):东郊-城区-虞塘地质灾害不易发区974.10平方公里。
2、地质灾害重点防治
(1)壶天地面塌陷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
区内重点防范区段为受恩口煤矿疏排地下水影响范围严重的新坡、岩江一带的壶天河沿岸及日新-大坪一带的地势低洼处,主要防范灾种为岩溶地面塌陷。区内共 7 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其中防治等级:次重点 1 处,一般点 6 处;防治分期:中期1处,远期6处;防治措施:工程治理 1 处,专业监测 1 处;区内立警示牌 2 处。
区内次重点隐患点为岩江村三组岩溶塌陷 XX0097(工程治理,中期、立警示牌)。
(2)白田-月山滑坡崩塌泥石流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
区内重点防范段为白田镇西南部至公-桥铺-薰山一带,主要防范灾种为滑坡、崩塌、泥石流。区内 29 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其中防治分级:重点 3 处,次重点 1 处,一般 25 处;防治分期:近期 3 处,中期 1 处,远期 25 处;防治措施:工程治理 2 处,搬迁避让 1 处,排危除险 3 处;区内 20 处隐患点立警示牌。
(3)泉塘采空塌陷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
该区重点防范区段主要为采空区范围,防范灾种为采空地面塌陷(以地面缓慢变形为主)。虽然该处地面塌陷已趋稳定,但因位于市郊,未来采空区范围的工程建设或更频繁,因此仍应引起重视,目前防治措施以群测群防为主,并做好相应的防治工作,严格控制地下水抽排,重点位置设立警示牌。
(4)红仑采空塌陷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
该区重点防范区段主要为采空区影响范围,防范灾种为采空塌陷,数量 1 处,防治分级为一般,分期为远期,防治措施为群测群防、专业监测,设立警示牌。
(5)东山林场-东郊滑坡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
该区重点防范区段主要为东台山国家森林公园、韶山灌渠一带,防范灾种为滑坡、不稳定斜坡。区内 4 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其中防治分级重点 2 处,一般 2 处;防治分期近期 2 处,远期 2 处;防治措施排危除险 2 处;立警示牌 2 处。。区内主要隐患点有 2 处滑坡:XX0114(重要,排危除险,近期)XX1027(重要,排危除险,近期)。
3、地质灾害次重点防治
(1)壶天地面塌陷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
区内重点防范区段为受恩口煤矿疏排地下水影响范围严重的新坡、岩江一带的壶天河沿岸及日新-大坪一带的地势低洼处,主要防范灾种为岩溶地面塌陷。区内共 7 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其中防治等级:次重点 1 处,一般点 6 处;防治分期:中期 1 处,远期 6 处;防治措施:工程治理 1 处,专业监测 1 处;区内立警示牌 2 处。具体见表 3-7。
区内次重点隐患点为岩江村三组岩溶塌陷 XX0097(工程治理,中期、立警示牌)。
(2)翻江-棋梓-毛田滑坡地质灾害次重点防治区
区内重要防范区段为地形起伏较大的交通干线附近居民集中区,主要防范灾种为滑坡。区内 27 处地质灾害隐患点,其中防治分级重点 5 处、次重点 3 处、一般 19 处;防治分期近期 5 处、中期 3 处、远期 19 处;防治措施工程治理 2 处、排危除险 9 处、专业监测 1 处;立警示牌 13 处。
(3)月山-潭市滑坡崩塌地质灾害次重点防治区
区内重要防范区段为月山镇红阳村、潭市镇安东-清风村一带切坡建房频繁的居民集中区,主要防范灾种为滑坡崩塌。区内 32 处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治分级次重点 1 处、一般 31 处;防治分期中期 1 处、远期 31 处;防治措施工程治理 1 处、排危除险 5 处;立警示牌17 处。
(4)育塅-龙洞滑坡地质灾害次重点防治区
区内重要防范区段为育塅乡东部、龙洞乡西部地形起伏较大的居民区及县、村级公路一带,主要防范灾种为滑坡、崩塌。区内 8 处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治分级重点 1 处、次重点 2 处、一般 5 处;防治分期近期 1 处、中期 2 处、远期 5 处;防治措施排危除险 4 处;立警示牌 5 处。
(5)梅桥-中沙-虞塘滑坡崩塌地质灾害次重点防治区
区内 83 处地质灾害隐患点,防治分级重点 1 处,次重点 5处,一般 77 处;防治分期近期 1 处,中期 5 处,远期 77 处;防治措施工程治理 1 处,排危除险 13 处;立警示牌 34 处。重要隐患点有 1 处:XX1082 崩塌(排危除险,近期),次重要隐患点有 3 处:XX0182 崩塌(工程治理,中期)、XX0222 崩塌(排危除险,中期)、XX1056 崩塌(排危除险,中期)、XX1074 崩塌(排危除险,中期)、XX1067 滑坡(排危除险,中期)。
4、地质灾害一般防治区
本区应加强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教育,提高群众防灾抗灾能力,加强行政管理,对危害性较大的零散地质灾害隐患点实施重点防治,对居住分散、条件差的地段进行监测。区内 40 处地质灾害隐患点是其重要防治对象,其防治等级重点 6 处,次重点 1 处,一般点 33 处;防治分期近期 6 处,中期 1 处,远期 33 处;防治措施搬迁避让 2 处,排危除险 11 处;立警示牌 19 处。
5、地质灾害监测设施布局规划
规划于湘乡市政府及棋梓镇各新增一处地质灾害监测预防中心,并在各乡镇设立地质灾害群防群策应急指挥站。
第12条 市域人防工程规划
1、重点保护目标
根据湘乡市人防办资料,湘乡市一级保护目标为长桥粮库、115处,二级保护目标为人防指挥中心、电信公司等14处。三级保护目标为市委市政府、人民银行等八个。
2、人口疏散方案
规划将棋梓镇、泉塘镇作为湘乡市预备指挥中心,供战时使用。
根据便于掩蔽伪装、便于机动输送、便于防护、便于生存的要求,规划设置四处人口疏散区。通过湘白线转移9.57万人至白田镇,通过湘棋线转移7.92万人至泉塘镇,通过国道320转移9.94万人至栗山镇,通过湘青线转移6.17万人至梅桥镇。
3、城市人防工程规模
湘乡市共需人员掩体工程面积为16万㎡,需新建约7.5万㎡,防空专业队工程面积7500m2(其中装备掩蔽部约1500㎡,队员掩蔽部约6000㎡),于人民路与立达到交叉口处布置指挥工程建设11500㎡,物资储备库工程建设1000㎡,其他1000㎡,全县共计安排新建各类人防工程建设96000㎡。
4、人防设施布局规划
人防指挥中心:市政府东南部。
预备指挥中心:泉塘镇、棋梓镇。
人员疏散区:泉塘镇、栗山镇、梅桥镇、白田镇。
防空警报器:结合各市职部门、医院、驻市企业等布置22台防空警报器。
地下医院:人民医院、二医院、中医院、东山医院四处。
后方医院:东郊、龙洞、育塅、泉塘、棋梓、梅桥、栗山乡镇卫生院,共7处。
战备医院:湘铝医院。
空情观察哨:远方观察哨位于东台山、塔子山。近方观察哨位于电视台、经开区。
第13条 市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医疗救治体系规划
1、医疗急救机构布局规划
规划将湘乡市全域范围纳入现有120急救系统,新增8所镇中心卫生院为120急救网络系统医院。
具体如下:
梅桥镇卫生院、虞塘镇中心卫生院、毛田镇卫生院、壶天镇中心卫生院、翻江镇中心卫生院、金薮乡卫生院、月山镇中心卫生院、白田镇中心卫生院
规划各卫生院至少配备统一标准的急救车一辆。在湘乡市域范围内建立“家庭-乡村医生-乡镇医院-市级120急救体系”
2、公共卫生防治规划
规划结合湘乡市白水塘传染病区,利用现有湘铝医院作为湘乡市备用传染病医院建设。
依托现有的市医疗紧急救援指挥中心、乡镇(街道)卫生院防病组织以及街道卫生服务机构,建立、完善全市疾病防治体系,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预警、调查处理和预防控制能力
第14条 市域环境污染防治规划
1、水污染防治
保障城乡饮用水源水质安全。依法拆除或者关闭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依法拆除或者关闭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
加强水府庙水库生态环境保护。遵循“控源为主、防治结合、生态修复、管理辅助”的原则。
整治城市黑臭水体。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生态修复等措施,加大欧家港渠、昆仑桥渠、鸬鹚渠等黑臭水体治理。
2、大气污染防治
通过加快调整能源结构、推进工业污染治理、深化面源污染控制、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等方式对大气污染进行防治
3、土壤污染防治
通过启动土壤环境质量现状调查评价、实施农用地土壤环境分级管理、加强建设用地环境风险分类管控、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提升土壤环境监管能力对乳糖污染进行防治。
第15条 工业防灾规划
1、工业防灾设施布局
经开区及昆仑桥街道工业用地较为集中,规划于经开区主区范围及昆仑桥街道工业区内预留消防设施用地;并制定工业企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工业企业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规划湘乡市工业集中区由经开区代管模式,以此集中发展资源、破解空间制约难题的关键之策。
设立工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组,由经开区党工委书记任总指挥,如有特殊情况党工委书记不能到位时,由书记授权一名党委副书记担任;经开区应急管理局主要负责人任副总指挥。
第四章 城市总体防灾空间规划
第16条 城市总体防灾空间结构
通过对湘乡市各种灾害特征分析、灾害综合评估等,结合各种灾害实施预案,构建了一个具有安全性、可达性、网络性和均衡性的防灾体系。利用避难场所、避难通道、重大基础设施、河道、防灾公园等整体形成“一心两区、两轴多带多节点”的防灾空间结构。
一心:市级救灾指挥中心(湘乡市人民政府);
五区:东山片区、老城片区、城北片区、城西片区、经开新区;
多带:城区各主次消防疏散通道;
多节点:包含物资储备中心、市级、区级避难场所等重要防灾节点。
第17条 防灾分区
规划根据中心城区规划结构确定9个防灾分区,分别为东山片防灾分区、城西片防灾分区、老城片防灾分区、洄水湾防灾分区、经开工业防灾分区、城北片防灾分区、泉湖片防灾分区、东山片防灾分区、泉塘片防灾分区。
第18条 城市总体防灾空间布局
规划从城市空间布局、防灾避险交通体系和防灾避险绿地体系等方面综合考虑,构建了湘乡市综合防灾避险空间。利用避难场所、避难通道、重大基础设施、河道、防灾公园等形成“点、线、面”结合的防灾空间布局。
1、救灾指挥中心
规划共设置3处就在指挥中心,其中市级救灾指挥中心1处,结合湘乡市人民政府办公楼设置,区级救灾指挥中心2处,分别为城西片防灾指挥中心、经开片防灾指挥中心,均结合规划行政办公用地设置。
2、救灾物资储备库
规划共设置一处救灾物资储备中心,位于创业路与黄金大道交叉口东北部。
3、避难场所
供市民就近紧急疏散和临时安置(通常为灾害发生前后 3 天内)并具备基本生活保障及救援、指挥的临时性场所,也是受灾人员集合并转移到固定避护场所的过渡性场所。主要结合空地、绿地、露天停车场、公园、广场、学校操场、体育场地等室外场地设置。
4、疏散通道
完善中心城区道路网系统,并确保道路网络的安全顺畅,形成与未来城市规模相适应、功能与等级明确、快速畅通的疏散通道。
第五章 中心城区综合防灾减灾专项规划
第19条 防洪规划
1、防洪分区
规划根据河道自然分水岭、防洪风险来源,结合行政区划,将城市规划区划分为城北片区和城南片区2个防洪规划分区。其中:城北片区:位于涟水以北与规划范围之间地区;城南片区:位于涟水以南与规划范围之间地区。
城北片区的洪水风险主要为北部山洪和本地涝水。规划对东郊堤(牛形山至菜石江入 河口)段按照防洪水 50 年一遇标准进行能力提升建设,加固堤防及岸坡整治长度共 5.026km,形成铜钿湾防洪保护圈;按照山洪治理 30 年一遇标准,整治现有截洪沟与韶山 灌区北干渠,实行高水高排;按照 20 年一遇对育泉河、菜石江实施河道综合治理工程, 增强沿河小型河道排水能力;对水库进行清淤保护,恢复水库调蓄能力,提高下游石竹新 河以东行洪滞蓄能力,为城市洪水调蓄提供有利条件。
城南片区洪水风险主要为南部山洪和本地涝水。规划对城南堤(湘乡大桥以下500米至挂榜山)段按照防洪水 50 年一遇标准进行能力提升建设,加固堤防长度 8.47km,形成 城南防洪保护圈;按照山洪治理 30 年一遇标准,整治现有截洪沟与韶山灌区南干渠,实 行高水高排;按照 20 年一遇对肖家河实施河道综合治理工程,增强沿河小型河道排水能 力;对上游水库进行清淤保护,好水土保持工作。
2、涟水防洪工程
加固洙津渡至大桥花园段内外崩岸段的防护工程,实施引航道口门下游护岸工程,巩 固沿河控制工程和护岸工程。
东郊(牛形山-菜石江入河口与湘黔铁路交界处)段护岸工程加固牛形山至菜石江入河口与湘黔铁路交界处段内外崩岸段的防护工程,实施引航道 口门下游护岸工程,巩固沿河控制工程和护岸工程。
城南(湘乡大桥以下 500 米处-挂榜山)段护岸工程,实施引航道口门下游 护岸工程,巩固沿河控制工程和护岸工程。与涟水河上、下游河段的衔接统筹考虑,向上、 下游河延伸修建防洪大堤。
3、城市河道治理
湘乡城市内河治理标准为 20 年一遇,整治的河道主要包括欧家港(南、北城区段)、 东山湖及鸬鹚河 3 条河道的总长约 16.85km 及东办啤酒厂经张家村入河的河道,整治方案 主要包括:截污、清淤、引水活水、生态护坡、河道整治、暗渠改明渠、上低洼区域设生 态水库、排口处设雨水湿地公园等。
4、水库工程
为确保城市防洪安全,规划对城区 9 座中小型水库全面进行水下地形检测,分析淤积 状况,进行清淤扩容,提高水库调蓄能力。加强中小型水库库区及集水范围内生态环境保护,保持现有水面不缩减,集水范围内加强水土保持
5、山洪防治
在高速以北沿 G20 绕城线有北部撇洪渠将北部山洪水排至菜石江;规划在城西工业片区从欧家港上游往南新建城西撇洪渠接入鸬鹚河,将城西片区的洪涝水通过鸬鹚河排入涟水,减轻欧家港南部泄洪压力;在韶山灌区北干渠南侧有一条中部撇洪渠,通过大将路新规划的欧家港将洪水排至涟水,在创新路北新建撇洪渠,将洪水排至菜石港。规划在韶山灌区南干渠西侧新建撇洪渠,通过东林撇洪渠将洪水排至东山湖。
第20条 排涝工程规划
1、育泉河片区
规划近期保持现有水面不缩减,综合治理规划区育泉河、杨金河、鸬鹚河、昆仑河,总长 29.19km;对规划区的小型河道视淤积程度,进行清淤,增强规划区内水系联通性。开发利用,采用低影响开发模式。并对杨金排渍泵站功率进行扩容。
2、欧家港南片区
规划近期保持现有水面不缩减,水面率在现状 2%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到 5%,综合治理欧家港,总长 5.6km;规划对不满足 3 年一遇排涝标的 3 处泵站进行增容扩建,将涝水及时外排,近期按照 3~5 年一遇标准对欧家港泵站进行装机改造,远期全部达到 5 年一遇规模。规划在长桥、联盟桥涵洞新建雨水错峰调蓄设施。
3、欧家港北片区
规划近期保持现有水面不缩减,水面率在现状 2%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到 5%,综合治理欧家港,在火车站以北和大将中路新建欧家港北渠,将雨水沿火车站以北排至涟水,新建渠道总长 3.39km。规划在牛形山、韶山灌区北干渠龙城大道以北的回水湾公园新建雨水花园或湿塘等雨水错峰调蓄设施。
4、菜石江片区
规划近期保持现有水面不缩减,综合治理菜石港、石竹新河,治理渠道总长 19.96km,现有谭金坝排渍泵站(1 台 75KW,设计流量 0.6m3/s)及黎家山排渍泵站(1 台 55KW,设计流量 0.51m3/s),规划新建石竹新河排渍泵站,近期按照 3~5 年一遇标准新建石竹新河排渍站,远期全部达到 5 年一遇规模,新增排涝能力 102960m3/h。规划在 320 国道以北与大将路交汇处新建红仑雨水湿地调蓄设施。
5、东山片区
规划近期保持现有水面不缩减,水面率在现状 5.3%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到 8%,规划新建江景明苑排渍泵站,容量 24854m3/h;规划在滨江南路以南与城西路交汇处新建雨水湿地调蓄设施,开发利用,采用低影响开发模式。
6、东山河片区
规划近期保持现有水面不缩减,水面率在现状 5%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到 8%,开发利用,采用低影响开发模式。
7、东山湖片区
规划近期保持现有水面不缩减,开发利用,采用低影响开发模式。整治湖内水环境,降低 N、P 含量,形成东山湖湿地生态环境,加强对水环境及湖滩湿地的保护。丰富湿地绿化空间的植物种类,做好水土保持,堤内滩地在开发利用时严格推行低影响开发,保护湖泊水环境。已有柴码头排渍泵站将涝水抽排至东山湖。在下游设泄洪闸。规划在人民路东山湖区域处新建东山湖雨水湿地调蓄设施。
第21条 人防规划
1、指挥工程规划
规划一处人民防空救灾指挥中心和两处备份防空救灾指挥中心。规划建设湘乡市人民防空救灾指挥中心,建筑面积7500平方米,地点位于湘乡市市政府东南部;地下为县级基本指挥所工程,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防常规武器的抗力级别为5级,防化等级为乙级。在泉塘镇、棋梓镇建设湘乡市人民防空救灾备份指挥中心,按照救灾指挥中心等同标准建设。
2、人员隐蔽工程规划
湘乡市共需人员掩体工程面积为16万㎡,需新建约7.5万㎡,防空专业队工程面积7500m2(其中装备掩蔽部约1500㎡,队员掩蔽部约6000㎡),于人民路与立达到交叉口处布置指挥工程建设11500㎡,物资储备库工程建设1000㎡,其他1000㎡,全县共计安排新建各类人防工程建设96000㎡。
3、医疗救护工程规划
规划战备医院1座,为湘铝医院。地下医院4座,分别为人民医院、二医院、中医院、东山医院四处。
4、防空专业队工程规划
防空专业的工程建筑面积4.2万平方米。
第22条 消防基础设施规划
规划在湘乡市城镇开发边界内共规划6座消防站。其中2座现状一、二级消防站,规划新增4座一级消防站。分别为工业园消防站、城西消防站、经开区消防站、城北消防站。
第23条 抗震防灾规划
湘乡市一般工业民用建筑抗震措施按《建筑抗震设计规范》6度标准设防,城市生命线系统和重要基础设施,如:电信枢纽、水厂、220kv及以上变电站、电视台、政府机构办公楼、指定震时自救医院、学校、重要桥梁、主要工程系统关键的生产用房和大型公建构造措施按7度标准设防。
第24条 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落实排查核查和动态巡查制度。加强地质灾害隐患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对新发现的地灾害隐患点,及时纳入制定防灾预案并纳入群测群防体系。
严格执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全面落实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的“三同时”制度。
有序开展治理和搬迁避让工程。对中心城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别采取监测避让、设立警示牌、填土植树措施。因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县政府督促责任单位进行治理。
第25条 突发性公共事件应对规划
提高政府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最大程度地预防和减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是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第六章 中心城区疏散避难空间体系规划
第26条 应急疏散通道
1、救灾主干道
东西向:沪昆高速、红仑大道、龙城大道、桑梅路、东台路等。
南北向:育泉大道、湘乡大道、大将路、东郊路、宁韶高速等。
2、疏散主干道
东西向:黄金大道、车站北路、车站南路、涟滨北路、起凤路等。
南北向:城西路、红星路、振湘北路、城东路、励志大道等。
3、疏散次干道
其他城市干道均为疏散次干道。
4、街区疏散通道
街区疏散通道是指用于居民通往紧急疏散场所的道路。当一些避难场所、防灾据点无法与前三个级别的路网连通时,则需要通过疏散通道来联络其他避难空间、据点或前三个级别通道,宽度不小于4米。
5、城市出入口
规划湘乡市中心城区共设置10个出入口,出入口应确保灾后安全通畅。
6、对外交通枢纽
对外交通枢纽是保障城市对外交通和内部交通联系转换的关键点,包括:湘乡火车站、湘乡汽车站、沪昆高速出入口等。
第27条 应急避难场所规划
1、中心避难场所规划
以南部行政中心为第一避难中心,以北部教育中心为第二避难中心(整合现状振湘实验中学、湘乡二中、湘乡市第一职业中专学校等避难场所)。
2、固定避难场所规划
长期固定避难场所按照服务半径2.5公里设置,中期避难场所按照服务半径1.5公里设置,中期避难场所和长期避难场所服务半径覆盖全部城区。
短期避难场所按照服务半径1公里,结合场地内部广场、街边绿地等空间设置,面积需要大于0.5平方米/人。
3、紧急避难场所规划
居住区公共绿地、带状公园、街旁绿地;居民住宅或办公楼附近集中成片的附属绿地,作为紧急避险绿地。
第七章 城市生命线系统规划
第28条 供水系统规划
一级保障:主要为自来水厂,包括朱津水厂、二水厂共两处。
二级保障:主要为加压泵站,包括红仑加压泵站、湘铝加压泵站、东山加压泵站。
一级供水应急保障线路:主要包括红仑大道、育泉大道、大将路、湘乡大道、东台路、起凤路等。
二级供水应急保障线路:主要包括城西路、红星路、振湘北路、涟滨南路等。
三级供水应急保障线路:主要包括霞光路、创业路、引凤路等。
第29条 排水系统规划
由于居民安置区或安置点布置分散,污水处理设施可根据当地具体情况布置,应以小型污水处理设施分散式布置为宜。污水处理设施主要满足消毒要求,按照恢复期供水量,考虑每人每天 30 升的污水量来设置处理设施。
第30条 燃料供应系统规划
液化气储备站:包括东山储备站,位于东台路与起凤路交叉口、城西储备站,位于南正街与城西路交叉口、城北储备站,位于车站北路与城西路交叉口。保障级别为交通三级、供水三级、供电二级。
中高压燃气调压站:共一处,位于湘乡大道与文昌路东南侧。保障级别为交通二级、供水二级、供电一级,并配置通信设施。
天然气加压站:共四处,位于湘乡大道与文昌路东南侧、大将路与城北路交叉口、大将路与书院路交叉口、南正街与湘乡大道交叉口。保障几倍为交通二级、供水二级、供电一级,并配置通讯设施。
高压取气管道:经大将路、黄金大道、湘乡大道,运输至中高压燃气调压站。地震防护等级按照7级以上设防。
中压输气管道:沿城市主次干道布置。地震防护等级按照7级设防。
第31条 供电系统规划
规划220kv变电站两处,包括肖家湾变、泉塘变,110KV变电站9处,包括南薮变、城西变、城北变、茶厂变、栗山湾变、梅坪变、东山变、高垄变、长丰变。
220KV变电站保障级别包括一级交通、一级供水、并配置通信设备。110KV边带内战保障级别包括二级交通、二级供水、并并配置通信设备。
第32条 通讯系统规划
加强通信系统规划和建设,在改、扩建和新建的路由采用光缆传输、逐步建成多路由、多核心机楼的环形通信网络;增加湘乡市与外部城市骨干光缆通道的建设,提高通信系统的可靠性和抗风险能力。
规划新建的重要通信设施场地应选择在对抗震有利的地段,并尽可能避开对抗震不利和危险的地段;重要通信设施设计及建设需满足最新的《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及国家的相关规范。
第33条 交通系统规划
1、铁路运输系统
湘乡市有沪昆铁路等铁路运输系统。铁路部门应对铁路运输系统重要建筑及设施进行抗震排查,新建铁路设施必须按规范设防要求建设。
2、公路运输系统
高速公路、一级公路、一级汽车客运站和公路监控室,一级长途汽车站客运候车室,抗震设防类别应划为重点设防类,其他不低于标准设防类。
3、水运系统
涟水流经湘乡市城区,水上运输是湘乡较为安全有效的物质供应和人员运输渠道,除了大风天气外,水上运输基本能保障湘乡较主要物质供应。
第八章 近期实施和建设计划
第34条 近期避难场地建设
近期建设中期固定避难场所结合学校和城市公园新建、改造,逐步增加避难设施。建议中期固定避难场重点建设区域如下:洄水湾公园。
短期固定避难场所、紧急避难场所根据《防灾避难场所设计规范(GB51143-2015)》要求,结合社区的需求逐步完善,以满足湘乡市城市疏散的需求。主要包括城西两处紧急避难场所、老城一处紧急避难场所。
第35条 近期避难通道建设
拆除湘乡市建成区内占用规划道路的临时建筑,保证城市道路畅通。
取缔老城中所有城市建成区范围内占用城市道路的摊点群。
打通现有的断头路,优化城市路网体系。
第36条 近期消防设施建设
保留现状两处消防站。近期规划建设工业园消防站,按标准配备消防装备。
新建湘乡市消防指挥中心,集报警服务、力量调集、作战指挥、信息综合、决策参谋等功能于一身,充分融合各种科技和信息资源,有明确的职责权限和处置预案。
第37条 近期人防设施建设
1、人防设施建设
规划近期新增6处警报器
2、综合防灾减灾指挥中心
建设市政府设置防灾减灾指挥中心,提升湘乡灾时指挥能力。
3、物资储备
在湘乡市黄金大道与创业路交叉口东北侧规划一处物资储备站。
4、医疗设施
近期在城北片区规划一处智慧医疗全科医院,并再城西片区规划一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第38条 近期防灾减灾体制建设
牢固树立灾害风险管理理念,转变重救灾轻减灾思想,将防灾减灾救灾纳入湘乡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作为中心城区公共安全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
健全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制度。地方政府作为灾后恢复重建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应加强对重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统一协调的组织体系、科学系统的规划体系、全面细致的政策体系、务实高效的实施体系、完备严密的监管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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