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4303000006/2026-1429473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目录:行政审批

关于调整湘乡市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概算投资的批复

湘乡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xs.gov.cn 发布时间:2026-04-30 10:33

 

 

湘乡发改202618

 

关于调整湘乡市医疗卫生强基工程

(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

概算投资的批复

 

湘乡市人民医院

你单位报来的《关于申请调整湘乡市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概算的请示》及相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同意湘乡发改申〔2026〕41号文件调整,调整后批复如下:

一、核定湘乡市医疗卫生强基工程(县域医共体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602-430381-04-01-885802,概算总投资为5138.45万元(概算总投资汇总表见附件),其中:工程费用4428.0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74.25万元,预备费336.16万元。

二、请严格按照我批复的概算总投资组织项目建设,不得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建设方案,确保项目建设内容与可研批复保持一致、实际投资控制在概算以内。确需调整且将会突破概算总投资的,须事前向我报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整实施。今后,对主要因未经批准擅自增加建设内容、扩大建设规模、提高建设标准或改变建设方案和管理不善等主观原因造成超概的,将按有关规定进行追责处理后,再按程序办理调概手续。

三、请项目单位、代建单位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项目概算总投资。如因代建单位自身管理原因造成超概的,按现行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并将该单位列入湖南信用信息网“黑名单”,依法限制其参与代建活动,同时由代建单位赔付相应超概投资。

四、请于每年6月30日、12月31日前向我报送该项目建设概算执行情况。我将会同有关部门采取现场核查或委托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概算总投资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并适时组织项目后评价或绩效评价。

请据此办理有关手续。

                                             2026 417

                              湘乡市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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