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4303000006/2026-1434797 发布机构: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目录:行政审批

关于湘乡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 休养所老旧住宅屋面及院内设施提质 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湘乡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xs.gov.cn 发布时间:2026-06-01 10:18

湘乡发改202625

 

            关于湘乡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

             休养所老旧住宅屋面及院内设施提质

             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湘乡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你报来的《关于审批湘乡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老旧住宅屋面及院内设施提质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解决军休干部生活带来的极大不便。同意你单位实施湘乡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休养所老旧住宅屋面及院内设施提质改造项目,(项目代码:2605-430381-04-02-103045)。

二、项目建设地点:湘乡市东山南路 100 号。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2栋老旧住宅楼屋面改造 880 ㎡、前坪硬化 636㎡、停车棚改造36 ㎡、新建充电桩、绿化草皮 1250 ㎡、安装太阳能路灯 5 盏、卫生间改造、苗木种植、临街车库屋面改造 180 ㎡等配套设施。

四、项目单位:湘乡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五、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规模总投资为220万元。 资金来源于财政资金。

 六、请严格按照市预决机制明确的渠道解决资金问题,严禁新增政府隐性债务,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

七、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重要设备及材料购置、安装等,达到招标限额以上的,依法实行委托招标。招标投标活动应当按照应进必进的要求进入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开展。

八、项目建设中的有关节能、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内容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执行。请根据有关规定及本批复要求,严格按照限额设计原则抓紧组织开展项目设计并组织实施。

九、本项目建设工期为6个月。

十、按照《国家以工代赈管理办法》,在实施政府投资项目特别是重点工程项目时,应在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和符合进度要求等前提下,按照“应用尽用、能用尽用”的原则,落实项目前期、项目建设等过程以工代赈工作要求,挖掘项目中能实施以工代赈的建设任务和用工环节,最大程度提高劳务报酬发放比例,尽可能通过实施以工代赈帮助当地群众就近务工实现就业增收。

十一、根据有关规定,请你单位通过“湖南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建设、建设进度、竣工投用等基本信息,其中项目开工前按季报送进展情况;项目开工后至竣工投用止,按月报送进展情况。我局将采取在线监测、现场核查等方式,加强对项目实施的事中、事后监管,依法处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十二、自批复之日起2年内未开工建设的项目,应在2年期限届满的30个工作日前向我局申请延期。项目在2年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请据此开展相关工作,进一步优化细化建设方案,严格控制建设规模和标准,切实加强项目质量和安全管理。

  

湘乡市发展和改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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