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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乡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5年机构信息

湘乡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xs.gov.cn 发布时间:2025-09-17 16:28

湘乡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5

机构信息

主要负责人:杨锋锴

地址:湘乡市望春门街道桑梅东路93

邮编:411400

电话:0731-56776776

网址:http://www.xxs.gov.cn/1941/1943/1971/index.htm

办公时间:夏令时(71-9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冬令时(101-次年6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湘乡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是正科级单位,辖8个下属机构,其中事业单位7个,国有企业1个,分别为:湘乡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湘乡市环境卫生服务中心、湘乡市城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湘乡市燃气安全管理办公室、湘乡市园林绿化服务中心、湘乡市市政设施维护中心,湘乡市数字城管服务中心,湘乡市振湘供水有限公司。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湘潭市、市本级有关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拟订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制订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各项专项规划、制度等,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二)负责对授权范围内有关市政公用事业的特许经营权的监督管理工作。

(三)负责相对集中行使省人民政府确定的行政处罚权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指导、协调、监督。负责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人员培训。负责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的指挥调度,并组织实施联合执法行动,协调有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工作。

(四)负责城区城市照明、供水、城市道路、桥梁、公共厕所和公共停车场等市政公用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维护与管理。负责全市燃气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对城区内的单位和个人占用或挖掘道路、桥涵、城市照明及燃气等设施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城市管理方面政府投资和非经营性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工作。

(五)负责城区市容市貌的监督管理工作,并组织开展市容市貌综合整治行动。负责城区户外广告设置的审批和监管工作。

(六)负责城区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区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审批和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及相关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城区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行动;指导监督城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负责城区环卫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

    (七)负责城区园林绿化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区砍伐及移植树木、占用绿地的审批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城区城市绿线绿章的监督管理和异地绿化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城区公园的管理工作。负责城区古树名木、城市雕塑的管理工作。负责城区义务植树的组织实施工作。指导推进城区社会绿化工作。

(八)负责城区公共停车设施、公共自行车和共享单车的监督管理工作。

(九)负责城区城市广场、人行道等管理范围内公共区域静态交通秩序的指导和监督工作。

(十)负责未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的,以及使用过期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等城市规划管理方面的行政执法工作。

(十一)负责“智慧城管”的管理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主要职责:

(一)办公室。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管理、督查督办、网络信息安全、综合治理等工作;承担文稿起草、信息综合、政务公开、建议提案办理、局重大活动的组织协调等工作;承担局机关后勤服务工作;承担局机关内部审计工作。

(二)城市公用事业管理股。负责全市燃气、城市环境卫生、城市供水、城市园林绿化、城市地下空间管线、城市照明和亮化、城市道路桥梁、城市充电设施、城市公共厕所和垃圾站、城市公共停车场、城市户外广告和临街店铺招牌以及其他市政设施等规划编制的组织和实施等工作;承担城区道路、桥涵、照明、供水、绿化及其附属设施运行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对城区内的单位和个人占用及挖掘城市道路、桥梁、城市照明及燃气等设施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职责范围内市政公用设施质量监督管理、竣工验收备案、移交等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城区市容市貌管理工作;承担全局综合统计工作。

(三)工程建设股。承担职责范围内市政设施的改造、维修工程的设计和施工招投标、工程概预算审核工作;承担局建设工程的可行性方案论证、工程质量监督、结算初审、工程竣工验收等工作;负责局系统政府合同技术部分的审核、备案工作;负责对授权范围内有关市政公用事业的特许经营权的监督管理工作;督促落实局系统重点工程实施、新型城市化建设等工作。

(四)信息化管理股。负责推进城市管理数字化、精细化、智慧化工作,提高城市管理水平;负责实施全方位、全时段的动态化监控;负责对各类城市管理问题进行分解,确定处置责任单位;负责将城市部件、事件中的问题信息派遣到有关部门,对涉及多部门的复杂问题进行协调;负责智慧城管的指挥、调度、协调、监督与考评等工作。

(五)安全生产管理股。承担全局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燃气行业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督促落实局系统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承担城市内涝、雨雪冰冻天气等应急处置工作。

(六)法规股。拟订城市市容政策、质量标准、技术规范等规范性文件;承担法治建设相关工作;承担法治宣传教育和普法工作;承担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许可、政府合同、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担重大行政执法案件的审理、听证工作;承担城市管理诚信体系建设工作;承担行政应诉(含政府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等法律事务性工作;负责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和动态调整工作;承担全市城市管理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监督、考核工作;承担执法人员资格和执法证件的管理工作。

(七)审批服务股。按照授权范围负责统一受理、办理审批服务事项;统筹协调相关股室审批服务业务办理,实行一个窗口对外,限时办结;参与涉及多个部门的审批服务事项联审联办工作,按照联审决定受理、办理有关手续;承担城区大型户外广告设置审批和门店招牌、标识牌的监督管理工作。

(八)考核股。承担全市城市管理责任目标考核讲评工作;承担全市城市管理的检查、督办工作;承担市委、市政府部署的年度城市管理重大事项、城市管理综合整治及专项整治工作;负责协调处理跨部门重大城管事项。

(九)财务股。负责局系统财务管理工作;承担城市管理经费的分配计划、财务预(决)算、收支计划的编报和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局系统非税收入、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专用装备和办公设备申报购置的审核工作;承担财政预算绩效评价管理工作。

(十)人事股。承担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十一)党建办公室。负责机关及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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