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乡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管理 2025年度自评估报告
湘乡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xs.gov.cn 发布时间:2026-03-16 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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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乡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管理2025年度自评估报告
一、园区概况
湘乡经济开发区位于湖南省湘潭市湘乡市,园区代码S437022,是湘乡市唯一的省级产业园区。目前,形成“一区三园”格局,包括红仑工业园、皮革工业园和城西工业园。根据湘发改地区〔2021〕394号园区主导产业为电工电气(电子信息),特色产业为医疗器械、绿色建材和循环经济产业;根据湘环评函〔2022〕103号:皮革工业园主导产业为皮革、毛皮加工及附属产品制造、食品产业;红仑工业园主导产业为高端装备制造业、电子信息业,绿色节能建筑材料、医疗器械、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城西工业园主导产业为精细化工产业和电子信息产业,其中城西工业园中化工片区主导产业为精细化工、氟化工、碱化工及下游产业链;根据湘发改地区〔2023〕260号:城西工业园中化工片区主导产业为无机化工、新型化工先进材料产业。根据湘发改园区〔2022〕601号园区核准范围面积为890.56公顷;根据湘发改函〔2025〕2号,园区核准面积在601号文的基础上调出159.88公顷,新扩入207.77公顷,调区扩区后总面积938.45公顷。园区于2022年12月21日取得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湖南湘乡经济开发区调区扩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湘环评〔2022〕103号)。
园区经济发展概况:2025年完成技工贸收入685.2亿元,完成规模工业总产值450.14亿元。
截至2025年底,园区已入园企业数量279家,本年度内新入园企业数量17家,本年度退出企业数量0家。园区内已完成环评批复手续企业数量266个(含豁免手续企业),本年度新增项目环评批复15个。园区内已完成环保竣工验收手续企业数量258个(含豁免142个),本年度新增环保竣工验收企业数量8个。园区内已完成应急预案备案手续企业数量242个(含豁免企业145个),本年度新增应急预案备案手续企业数量18个(含修编)。园区内已取得排污许可证企业数量41个,其中重点管理的企业数量20个,简化管理企业数量21个,其余为登记及豁免管理企业。
(一)规划环评批复要求落实情况
园区于2022年12月21日取得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湖南湘乡经济开发区调区扩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意见的函》(湘环评〔2022〕103号)。具体批复内容及落实情况如下表。
表1 关于湘乡经济开发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审查意见要求及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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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审查意见要求 |
园区落实及变化情况 |
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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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严格依规开发,优化空间功能布局。园区在进行国土空间规划和开发建设过程中应充分吸收规划环评对不同功能用地和不同工业用地类别的设置意见,从规划层面提升环境相容性,并严格按照经核准的园区规划范围开发建设。园区拟规划的化工片区应对照《化工园区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化工园区综合评价导则》中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要求及生态环境部门关于化工园区认定与复核相关文件的具体要求高标准规划与建设,后续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有新的禁止和限制性要求的,应严格予以执行。为减小化工片区对湘乡城区的影响,在园区与城区临近的区域,通过现有及规划的路网形成较为规则的边界,即红星路以西不得新增环境敏感点,不得布局学校、医院、集中居住区,红星路以西至规划的黄家塘路之间(约830米的区域),不得设置三类工业用地,并设置不少于50米的防护绿化带,此区域应严格限制以气型污染为主的工业项目,影响较大的项目原则上应向远离城区的方向布局。红仑片区表面处理中心搬迁到沪昆高速以北区域以后,原址区域不再作为三类工业用地规划。 |
1)严格按照经核准的园区规划范围开发建设。2023年4月,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7部门发布了《关于认定湘乡经济开发区(城西绿色化工片区)为化工园区的通知》(湘发改园区〔2023〕260号):湘乡经济开发区(城西绿色化工片区)认定总面积为113.36公顷。 2)红星路以西未新增环境敏感点,未布局学校、医院、集中居住区,红星路以西至规划的黄家塘路之间(约830米的区域),未设置三类工业用地,已完成防护绿化带建设,此区域包含原湖铁、湘碱公司地块,规划为二类工业用地,目前入驻企业能星新材料、奕嘉新材料公司为新能源新材料类型。 3)红仑片区表面处理中心(兆亮电镀)因投资实际未落地,兆亮电镀破产重组后只能原址提质改造。拟对红仑工业园产业布局和土地利用规划作出调整,现正在开展规划调整环评工作。 |
基本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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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严格环境准入,优化园区产业结构。园区产业引进应严格遵守《长江保护法》《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湘江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要求,落实园区生态分区环境管控要求,严格执行《报告书》提出的产业定位和产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化工项目的引进应符合当地相关产业基础及资源禀赋,严格限制不符合现有产业基础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皮革工业园不能满足建设项目环评设定的防护距离要求的项目工序应予以退出,新建项目应严格执行环境防护距离的要求,后续若新建原皮加工项目,应立足于湘乡市原皮加工产业的整合,实现原皮加工(含鞣制工序)的集中布局,主要污染物排放量不超出原有原皮加工(含鞣制工序)污染物的合法排放总量,按照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高标准建设。红仑工业园兆亮电镀易地搬迁后,园区应督促相关主体对原址地块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后续土壤修复、治理工作,相关工作未落实到位、不符合相关规定要求的,该原址地块不得用于开发建设。 |
1)湘乡经开区执行入园企业准入制度,严格遵守《长江保护法》《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湘江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要求,2022年调扩区以后未引进与经开区总体发展规划和发展产业不相符的企业,未引进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发展的“两高”及不符合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皮革工业园现有企业均已取消原皮加工工序,环境防护距离满足要求;皮革工业园原皮集中加工项目尚在规划中。红仑片区表面处理中心(兆亮电镀)因投资实际未落地,兆亮电镀破产重组后只能原址提质改造。拟对红仑工业园产业布局和土地利用规划作出调整,现正在开展规划调整环评工作。 |
基本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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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落实管控措施,加强园区排污管理。完善污水管网建设,做好雨污分流,确保园区各片区生产生活废水应收尽收,集中排入污水处理厂,园区不得超过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和排污口审批所规定的废水排放量引进项目。作为新纳入省级园区管理的城西工业园(含拟规划化工片区)应在严格控制废水排放总量的基础上,高标准规划并加快建设服务该片区的集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污水处理规模控制在1.5万吨/天,处理工艺应结合片区产业定位并针对拟引进项目废水特性进行设置,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化工片区应对照我省化工园区污水收集处理规范化建设技术指南的相关要求实现化工废水一企一管、明管输送和可视可监测,在规划的污水处理厂投入使用前,城西工业园不得引进新增废水排放的项目;红仑片区新型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已建处理规模为0.5万吨/天,采用“水解酸化+A/A/O+纤维转盘过滤”工艺,远期扩建规模应控制在2万吨/天,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皮革工业园片区污水处理厂,已建200吨/天的含铬废水处理系统,以及1万吨/天的综合废水处理系统,采用“隔油+多级A/O+混凝沉淀+滤池+高级氧化”工艺,近期应稳定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标准,未来应向一级A标准提质升级,未能提质升级前该污水处理厂不得扩建。园区应推进清洁能源改造,加强对VOCs排放的治理,重点控制氨、硫化氢、氟化氢、硫酸雾等特征污染物的无组织排放,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加大对有毒有害气体和恶臭等突出环境问题的整治力度,对排放长期无法达标的企业实行限期整改或关停,督促相关化工企业按要求做好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建立园区固废规范化管理体系,做好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转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对危险废物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对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和经营单位,应强化日常环境监管。园区须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督促园区企业及时完成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推动涉及挥发性有机物、有毒有害物质及重金属排放的主要企业完成清洁生产审核。园区应落实第三方环境治理工作相关政策要求,强化对化工片区及重点产排污企业的监管与服务。 |
1)经开区排水采取“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分质排放”,设置独立雨水管网和污水管网,企业污水分质分流经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皮革工业园内企业含铬废水、综合废水等通过各自企业预处理后,一企一管汇入皮革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城西工业园配套建设污水收集管网,采用“一企一管”方式。 2)城西工业园污水处理厂设备已全部进场并完成安装,还未实现进水,将加快设备调试,确保新进废水排放企业可以实现进水。城西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前,未引进新增废水排放的项目。 3)红仑工业园污水处理厂二期尚在规划中,皮革工业园污水处理厂现阶段剩余处理容量较大,无扩建需求。 4)园区内各大气污染企业按照环保要求均配备了废气处理设施,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园区内化工企业主要为无机化工企业,无VOCs重点排放企业,仅兴湘氟和中锐新材料有少量VOCs排放,现有化工企业无需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工作。 5)园区加强企业固废监管,已建立并发布固废管理配套制度体系,定期开展环保帮扶指导工作。目前园区企业产生固废均为企业自主处置,产生危废的企业均有危废转运台账,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园区企业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6)园区企业排污许可、总量排放情况、竣工环保验收手续基本落实;清洁生产审核企业(巨强、兴湘氟等)均已落实审核整改工作;第三方环境污染治理工作已落实,对重点产排污企业的监管和服务基本到位。 |
基本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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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完善监测体系,监控环境质量变化状况。依据园区规划的功能分区、产业布局、重点企业分布、特征污染物的排放种类和状况、环境敏感目标分布等,建立健全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等环境要素的监控体系。按要求做好生态环境监测自动站布点、建设,加强对园区周边环境空气、地表水环境的跟踪监测,加强地下水和土壤污染源头防控与监测,进一步完善环境监管信息平台数据对接工作。园区大气小微站应涵盖VOCs、氟化氢、氨等特征污染物监测,重点跟踪监测涟水河水环境质量变化情况,其监测时间、频次、采样点应能反映园区整体的排放影响。对于涟水枯水期环境达标压力大的情形,园区应有针对地制定污染物强化控制方案并切实执行以减小工业生产对水环境质量的影响。 |
园区建设城西绿色化工片区大气监测站,监测项目为:CO、NO2、SO2、O3、PM2.5、PM10、TVOC、氟化物、氨、硫化氢、氯化氢、硫酸,涵盖VOCs、氟化氢、氨等特征污染物监测,能有效反映园区上下风向实际情况。园区在涟水河建设有水质监测站,重点跟踪监测涟水河水环境质量变化情况。配套建设了园区环保智慧平台,目前大气监测站和水质监测站数据均已接入园区环保智慧平台。园区制定了年度生态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并已按方案落实。 |
已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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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强化风险管控,严防园区突发环境风险事故。建立健全园区环境风险管理工作长效机制,加强园区环境风险防控、预警和应急体系建设。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及时完成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修订和备案工作,推动重点风险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和备案工作,加强应急救援队伍、装备和设施建设,储备必要的应急物资,有计划地组织应急培训和演练,全面提升园区突发环境风险防控和环境事故应急处置能力。园区应从环境风险控制角度优化产业(特别是化工项目)的空间布局并督促企业优化生产设施布局,加强日常监管,重点做好化工企业的环境风险防控。化工片区应建设公共的事故应急池,应急截流沟等环境风险设施,完善环境风险应急体系管控要求。 |
1)湘乡经开区内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已完成省市县三级备案工作,并联合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开展环境风险隐患预防及相关环保知识培训,提升和增强企业环境风险防范意识,并通过不定期的企业现场环境隐患排查,建立企业整改销号机制,严防园区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督促园区重点隐患企业及时组织环境应急演练活动;园区不断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和救援装备设施工作,完善必要的救援物资,每年度组织开展了年度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活动。 2)湘乡经开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4修订版),备案编号为430381-2024-020-G。园区重点企业均编制了环境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环境应急演练工作。 3)化工片区的公共的事故应急池,应急截流沟等环境风险设施正在建设中。 |
基本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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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做好周边控规,落实搬迁安置计划。严格做好控规,杜绝在规划的工业用地上新增环境敏感目标。确保园区开发过程中的居民搬迁安置到位,防止发生居民再次安置和次生环境问题。园区管委会与地方政府应共同做好控规,化工片区周边不新建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建筑或生态敏感区。具体建设项目环评设置防护距离和拆迁要求的,要确保予以落实,对于不能落实的,园区要稳妥做好项目或重点污染工序的退出工作,后续新建项目,如未完成建设项目环评所提防护距离要求的,园区应确保其不得投产。 |
园区范围内严格落实控规要求,用地范围及周边管控距离内未新增居民、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积极落实搬迁安置计划,目前根据拆迁安置计划正在实施中。化工片区目前入驻企业均满足环境防护距离要求。 |
已落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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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做好园区建设期生态保护。园区开发建设过程中尽可能保留自然水体,施工期对土石方开挖、堆存及回填要实施围挡、护坡等措施,裸露地及时恢复植被,防止水土流失,杜绝施工建设对地表水的污染。 |
新引进企业建设期均落实了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措施。施工期采取相应扬尘污染控制和噪声防治措施、施工废水及时处理;设计土石方开挖、堆存及回填采取围挡、护坡等措施。 |
已落实 |
本次结合园区规划环评要求编制了园区年度环境质量自行监测计划见表2~表4,园区管委会根据自行监测计划委托湖南中鑫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上半年、下半年分别开展了监测,监测结果均达标。
园区内设置有两处环境空气小微站,分别位于湘乡经开区管委会和湖南兴湘氟化工有限公司(原湖南有色(湘乡)氟化学有限公司),监测因子为PM2.5、PM10、SO2、NO2、CO、O3,年评价指标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类区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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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要素 |
监测点位 |
监测时段或频次 |
监测因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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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空气 |
上风向(红仑工业园北侧薛家铺)、下风向(红仑工业园南侧德泽小区)各设一个监测点 |
每半年1次 |
TVOC、甲苯、二甲苯、非甲烷总烃、硫酸、HCl、铬酸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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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表水 |
红仑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口上游500m涟水断面和下游800m涟水断面 |
每年平、枯水期各一次 |
水温、pH、SS、BOD5、CODCr、NH3-N、TN、TP、硫化物、Cu、Pb、Zn、Cd、Hg、As、Cr6+、Ni、挥发酚、氰化物、石油类、粪大肠菌群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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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水 |
红仑工业园上游(曾家冲居民)水井、下游(蒋家大屋居民)水井各设一个监测点 |
每年平、枯水期各一次 |
K+、Na+、Ca2+、Mg2+、CO32- 、HCO3-、Cl-、SO42-、pH、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挥发性酚类、氰化物、石油类、砷、汞、铬(六价)、总硬度、铅、氟、镉、铁、锰、溶解性总固体、高锰酸盐指数、硫酸盐、氯化物、总大肠菌群、细菌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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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环境 |
红线四周、居民集中区域分别设置监测点 |
每年1~2次 |
环境噪声,连续等效A声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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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 |
湘乡经济开发区内外各设一个监测点 |
一年1次 |
湘乡经济开发区内监测《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基本项目)中的45个指标;湖南湘乡经济开发区外监测pH、铜、锌、铅、砷、汞、镉、铬、镍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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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泥 |
红仑污水处理厂排污口上、下游500m排灌渠断面底泥 |
一年1次 |
pH、镉、铅、汞、砷、镍、铬(六价)、铜、锌 |
注:SO2、NO2、PM10、PM2.5、CO、O3由设置在园区或者下风向的小微站获得。
表3 城西工业园环境质量的监测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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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要素 |
监测点位 |
监测时段或频次 |
监测因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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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空气 |
上风向(城西工业园北湘铝下生活区)、下风向(城西工业园南侧瑶家公屋)各设一个监测点 |
每半年1次 |
TVOC、甲苯、二甲苯、氟化物、氨、氯化氢、硫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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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表水* |
规划配套污水处理厂排放口上游500m、下游1000m涟水断面 |
每年平、枯水期各一次 |
水温、pH、SS、BOD5、CODCr、NH3-N、TN、TP、硫化物、Cu、Pb、Zn、Cd、Hg、As、Cr6+、Ni、挥发酚、氰化物、石油类、粪大肠菌群、氟化物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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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水 |
上游水井、下游(瑶家公屋居民)水井、园区内(三角村居民)水井各设一个监测点 |
每年平、枯水期各一次 |
K+、Na+、Ca2+、Mg2+、CO32- 、HCO3-、Cl-、SO42-、pH、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挥发性酚类、氰化物、石油类、砷、汞、铬(六价)、总硬度、铅、氟、镉、铁、锰、溶解性总固体、高锰酸盐指数、硫酸盐、氯化物、总大肠菌群、细菌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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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环境 |
工业区、交通干线侧分别设置一个监测点 |
每年1~2次 |
环境噪声,连续等效A声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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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 |
湘乡经济开发区内外各设一个监测点 |
一年1次 |
湘乡经济开发区内监测《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基本项目)中的45个指标;湖南湘乡经济开发区外监测pH、铜、锌、铅、砷、汞、镉、铬、镍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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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泥 |
规划城西污水处理厂排放口上、下游500m涟水断面 |
一年1次 |
pH、镉、铅、汞、砷、镍、铬(六价)、铜、锌 |
注:地表水监测断面在污水处理厂正常排水之后开始监测。
表4 皮革工业园环境质量的监测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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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要素 |
监测站位 |
监测时段或频次 |
监测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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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空气 |
上风向(东郊乡实验小学)、下风向(花亭村九组)各设一个监测点 |
每半年1次 |
TVOC 、H2S、NH3、臭气浓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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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表水 |
皮革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口上游500m涟水断面和排放口下游1000m涟水断面 |
每年平、枯水期各一次 |
水温、pH、SS、BOD5、CODCr、NH3-N、TN、TP、硫化物、Cu、Pb、Zn、Cd、Hg、As、Cr6+、Ni、挥发酚、氰化物、石油类、粪大肠菌群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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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水 |
上游(北面东郊乡实验小学)、下游(南侧花亭村九组)各设一个监测点 |
每年平、枯水期各一次 |
K+、Na+、Ca2+、Mg2+、CO32- 、HCO3-、Cl-、SO42-、pH、氨氮、硝酸盐、亚硝酸盐、挥发性酚类、氰化物、石油类、砷、汞、铬(六价)、总硬度、铅、氟、镉、铁、锰、溶解性总固体、高锰酸盐指数、硫酸盐、氯化物、总大肠菌群、细菌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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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环境 |
工业区、交通干线侧分别设置一个监测点 |
每年1~2次 |
环境噪声,连续等效A声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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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 |
湘乡经济开发区内外各设一个监测点 |
一年1次 |
湘乡经济开发区内监测《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表1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筛选值和管制值(基本项目)中的45个指标;湖南湘乡经济开发区外监测pH、铜、锌、铅、砷、汞、镉、铬、镍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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底泥 |
皮革污水处理厂排放口上、下游500m涟水断面 |
一年1次 |
pH、镉、铅、汞、砷、镍、铬(六价)、铜、锌 |
(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落地应用情况
园区主要从项目招商入手,认真执行《湖南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总体管控要求暨省级以上产业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等文件的相关管控要求和相关产业规划、政策规定,严把项目环境准入关。明确了凡不符合国家环保规定、不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相关要求的工业项目一律不引进。
目前园区与湘乡经济开发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落实情况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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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控维度 |
管控要求 |
符合性分析 |
相符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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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间布局约束 |
区块一、区块三(红仑工业园): (1.1)表面处理中心搬迁到沪昆高速以北区域以后,原址区域不再作为三类工业用地规划。 区块二(皮革工业园): (1.2)不能满足建设项目环评设定的防护距离要求的项目工序应予以退出,新建项目应严格执行环境防护距离的要求,新建原皮加工(含鞣制工序)项目应实现集中布局。 区块四、区块五(城西工业园): (1.3)红星路以西不得新增环境敏感点,不得布局学校、医院、集中居住区,红星路以西至规划的黄家塘路之间(约830米的区域),不得设置三类工业用地,此区域应严格限制以气型污染为主的工业项目,影响较大的项目原则上应向远离城区的方向布局;化工项目的引进应符合当地相关产业基础及资源禀赋,严格限制不符合现有产业基础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 |
(1)2022年湘乡经开区计划引进北京鑫宸公司建设湖南表面处理环保产业园,用地需400亩,因兆亮电镀原址无法承载,计划搬迁至湘乡经开区高速公路以北区块,在2022年规划环评中进行了变更,后因投资实际未落地,兆亮电镀破产重组后只能原址提质改造。 (2)目前,皮革工业园现有企业均已取消原皮加工工序,环境防护距离满足要求;皮革工业园原皮集中加工项目尚在规划中。准入清单实施以来,新建项目生态环境风险可控,环境防护距离满足要求。 (3)准入清单实施以来红星路以西未新增环境敏感点,未布局学校、医院、集中居住区。红星路以西至规划的黄家塘路之间(约830米的区域),根据规划环评审批要求管理与控制。未引进不符合现有产业基础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 |
基本 相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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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物排放管控 |
(2.1)废水:经开区排水实施“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分质排放”。不得超过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和排污口审批所规定的废水排放量引进项目。 区块一、区块三(红仑工业园): (2.1.1)废水排入湘乡市红仑新型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涟水。 区块二(皮革工业园): (2.1.2)废水经皮革工业园片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外排涟水。 区块四、区块五(城西工业园,含拟规划化工片区): (2.1.3)应在严格控制废水排放总量的基础上加快建设集中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化工片区化工废水一企一管、明管输送和可视可监测,在规划的污水处理厂投入使用前不得引进新增废水排放的项目。 |
(1)经开区排水采取“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分质排放”,设置独立雨水管网和污水管网,企业污水分质分流经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皮革工业园内企业含铬废水、综合废水等通过各自企业预处理后,一企一管汇入皮革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城西工业园配套建设污水收集管网,采用“一企一管”方式。各污水处理厂均未超过污水处理厂处理能力和排污口审批所规定的废水排放量引进项目。 (2)目前,红仑工业园内企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均接入管网,排入湘乡市红仑新型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涟水。皮革工业园内企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均接入管网,排入皮革工业园片区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涟水。 (3)城西工业园(含绿色化工片区)污水处理厂主体结构已完成验收,设备已全部进场并完成安装,配套建设“一企一管”。污水处理厂已基本建成,确保新进废水排放企业可以实现进水。城西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前,未引进新增废水排放的项目。 |
基本 相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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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废气: (2.2.1)开发区应加强对VOCs排放的治理,督促相关化工企业按要求做好挥发性有机物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实施工业涂装、包装印刷、家具制造等主要行业VOCs综合治理。推进涉VOCs排放工业企业原辅料替代与治理水平提升。 (2.2.2)加强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的综合整治。加快推进企业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和生产工艺过程中的无组织排放治理。采取密闭、围挡、遮盖、清扫、洒水等措施,减少内部物料堆存、传输、装卸等环节产生的粉尘和气态污染物的排放。重点控制氨、硫化氢、氟化氢、硫酸雾等特征污染物的无组织排放。 (2.2.3)经开区内化工、石化、水泥等行业及涉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应满足《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执行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第一批)的公告》。 |
(1)园区内化工企业主要为无机化工企业,无VOCs重点排放企业,仅兴湘氟和中锐新材料有少量VOCs排放。现有化工企业无需开展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工作。湘乡经开区发布《湘乡经开区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2025-2026年)》推进园区涉VOCs排放工业企业原辅料替代与治理水平提升。 (2)园区外聘技术单位开展园区环保管家咨询服务工作,将园区企业划定为重点企业、一般企业、非重点企业,确定不同的巡查频次和深度分组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对企业存在的废气无组织排放问题进行指导帮扶,有效地降低了企业各环节产生的粉尘和气态污染物的排放。 (3)通过环评审批、排污许可管理,目前园区内化工等行业及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均执行《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执行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第一批)的公告》及《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执行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第二批)的公告》要求。 |
相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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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固废:建立经开区固废规范化管理体系,做好工业固体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转运、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对危险废物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置,对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和经营单位,应强化日常环境监管。 |
园区加强企业固废监管,已建立并发布固废管理配套制度体系,定期开展环保帮扶指导工作。目前,园区企业产生固废均合理处置,产生危废的企业均有危废转运台账,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不会造成二次污染;园区企业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 园区引进湘潭市湘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为园区配套危废收集贮存试点工程,解决了园区无工业固体废物集中堆存场的环境问题,有利于湘乡经济开发区更好地开展危废集中收集贮存。 园区聘请环保管家对企业固废管理进行日常监督排查,对存在问题进行帮扶指导,有效降低了企业因固废管理不当等方面产生的环境风险。 |
相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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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开展入区企业碳筛查,鼓励聚集低能耗、低排放、高附加值产业。推动现有开发区制定低碳改造实施方案。 |
今年在入园审核过程中对照《湖南省“两高”项目管理目录》,否决了湖南飞盛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钢厂一般固废综合利用项目、湖南萧湘铝业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智能化铝加工项目等不符合现有产业基础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进入。 准入清单实施以来园区引进了以埃普特为首的低能耗、低排放、高附加值的医疗器械产业集群。已批准湘乡经济开发区等8个园区为碳达峰试点园区(第一批)。 |
相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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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风险防控 |
(3.1)经开区应建立健全各区块的环境风险防控体系,严格落实《湖南湘乡经济开发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中相关要求,严防突发环境事件发生,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3.1.1)经开区应从环境风险控制角度优化产业(特别是化工项目)的空间布局并督促企业优化生产设施布局,加强日常监管,重点做好化工企业的环境风险防控。化工片区应建设公共的事故应急池,应急截流沟等环境风险设施,完善环境风险应急体系管控要求。 (3.1.2)经开区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排放企业,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等应当编制和实施环境应急预案;鼓励其他企业制定单独的环境应急预案,或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中制定环境应急预案专章,并备案。 |
(1)湘乡经济开发区于2024年对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修编,2024年5月20日签署发布了《湖南湘乡经济开发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24年修订版)》,并已通过评审和三级备案。并联合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开展环境风险隐患预防及相关环保知识培训,提升和增强企业环境风险防范意识,并通过不定期的企业现场环境隐患排查,建立企业整改销号机制,严防园区环境风险事故发生;督促园区重点隐患企业及时组织环境应急演练活动;园区不断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和救援装备设施工作,完善必要的救援物资,每年度组织开展了年度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活动。 (2)在入园审核过程中对环境风险较高的项目,已建议其选址远离城区及居民聚集区。园区聘请环保管家对企业进行日常监督排查,对环境风险防控上存在问题进行帮扶指导,有效降低了企业的环境风险。制定《湖南湘乡经济开发区城西绿色化工片区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三级防控体系建设方案暨“一园一策一图”响应方案》,已通过评审。化工片区事故水池建设已开展,已完成基坑锚杆施工,正在进行底板钢筋绑扎。计划12月底完成主体浇筑,2026年3月底前完成全部施工。 (3)园区督促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污染物排放企业,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的企业,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按要求编制环境应急预案,并备案。 |
基本 相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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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建设用地土壤风险防控:兆亮电镀易地搬迁后,经开区应督促相关主体对原址地块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后续土壤修复、治理工作。 |
因投资人变化和矛盾突出等原因,兆亮电镀实际未进行搬迁。2025年1月,兆亮电镀完成了破产重组,并在全面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后,为满足高质量发展的需求,计划投资5亿元对兆亮电镀园区实施原址提质改造工程。已开展湖南省兆亮电镀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根据《湖南省兆亮电镀有限公司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企业无砷原辅材料,初步排查土壤砷超标原因可能为湘乡土壤砷本底值含量较高。 |
基本 相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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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防控:深入推进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推进国家土壤污染防治先行区建设。运用好耕地土壤与农产品重金属污染加密调查成果,实施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依法推行农用地分类管理制度,强化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风险管控。 |
园区无农用地规划,均为建设用地。湘乡经开区实施原湖南铁合金厂及周边区域土壤及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引入专业技术团队,分阶段推进综合治理工程。目前,已完成原湖南铁合金厂及周边区域土壤及重金属污染综合治理(一期)工作,修复区域的土壤和地下水质量逐步改善,达到了预期治理效果,二期正在进行。有利于降低污染地块对周边及下游农用地土壤的污染。 |
相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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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化工片区内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重点场所或者重点设施设备(特别是地下储罐、管网等)应进行防渗漏设计和建设,消除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隐患。化工片区应按照有关规定建设事故废水防控系统,做好事故废水的收集、暂存和处理。 |
湘乡经济开发区(城西绿色化工片区)中涉及有毒有害物质的所有重点场所或者重点设施设备企业均按照环评及批复要求进行防渗。化工片区的公共事故应急池及应急截流沟等事故废水防控系统建设内容正在抓紧建设中。计划12月底完成主体浇筑,2026年3月底前完成全部施工。园区应急事故池采用雨水管网收集事故废水,在雨水管末端新建阀门切换井,事故时通过阀门切换,将事故废水转输至事故水池。事故废水防控系统建设完成后,可以做好化工园区事故废水的收集、暂存和处理工作。 |
基本 相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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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开发效率要求 |
(4.1)能源:经开区应推进清洁能源改造。禁燃区禁止审批、新建、扩建、改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燃烧设施。2025年,湘乡经济开发区综合能源消费量预测等价值为149915吨标煤,单位生产总值能耗预测值为0.04吨标煤/万元。 |
通过推广清洁能源使用,淘汰燃煤锅炉,园区建设有湘乡光大调压加气合建站,在湘乡大道和大将中路铺设有直径200mm的天然气管道,在黄金大道、引凤路、红仑大道铺有直径160mm的天然气管线,为两侧用户供气。从2020年至今,虽然湘乡经济开发区能源消耗量逐年稍有增加,但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比重增加。目前园区已全面禁止新建燃煤锅炉,禁燃区也未审批、新建、扩建、改建燃煤用高污染燃料的燃烧设施,大大降低了污染物排放。 |
相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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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加强工业节水力度。提高工业企业内部水的重复利用率;提高工艺节水贡献量;投资推广和研发高科技含量的用水节水设备和废水处理回用技术等手段促进工业节水。到2025年,湘乡市用水总量5.63亿立方米,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比2020年下降4.39%。 |
园区积极引导企业实施节水改造,通过优化生产工艺、引进先进设备等方式降低水资源消耗。部分重点企业已建立内部用水循环系统,实现了生产废水的高效回用,大幅减少了新鲜水的取用量。 |
相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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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土地资源:保障产业园区用地需求,深入落实“周转用地+标准地+弹性供地”产业园区用地政策,根据产业园区近三年平均供地水平,分类预安排新增建设用地周转指标。省级园区工业用地固定资产投入强度达到270万元/亩,工业用地地均税收达到17万元/亩。 |
园区通过科学规划和严格管理,确保土地资源的高效利用。针对不同类型的企业,实施差异化的供地政策,优先保障高附加值、低环境影响的产业用地需求。同时,加强对闲置土地和低效用地的清理整顿,推动存量土地盘活利用。此外,园区积极探索弹性供地模式,根据企业实际发展需求灵活调整供地方式,降低企业初期用地成本,助力企业快速发展。 |
相符 |
(三)水环境管理
园区配套集中污水处理设施3个(其中1个在建),园区污水管网覆盖率为100%,集中污水处理设施名称分别为红仑新型产业园污水处理厂、皮革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和湘乡经济开发区城西工业园(含绿色化工片区)污水处理厂。
其中,其中红仑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范围包含整个红仑工业园。红仑污水处理厂一期工程设计处理规模5000m3/d,2025年度实际处理规模约2411m3/d(根据2025年度在线监测数据统计平摊每日处理规模),污水处理采用“预处理-二级生化处理-深度处理-消毒处理”工艺,在线监测达标率100%,手工监测达标率100%,园区雨水管网覆盖率100%。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排入涟水。
其中皮革工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范围包含整个皮革工业园。皮革污水处理厂设计处理规模10000m3/d,2025年度实际处理规模约2520m3/d(根据2025年度在线监测数据统计平摊每日处理规模),污水处理采用A/O+氧化沟生物处理工艺作为主体工艺,尾水采用高级氧化工艺,在线监测达标率100%,手工监测达标率100%,园区雨水管网覆盖率100%。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排入涟水。
城西工业园(含绿色化工片区)污水处理厂占地面积约46亩,处理总规模15000m3/d,一期规模5000m3/d,二期规模10000m3/d。主要构筑物包括:细格栅渠、沉砂池、均质调节池、铁碳微电解+芬顿氧化(预留)、混凝絮凝初沉池、水解酸化池、A/A/O池、二沉池、污泥回流泵房、高效沉淀池、臭氧氧化改性池、曝气生物滤池(BAF)、滤布滤池、紫外消毒渠及排水池、鼓风机房、配电间、污泥浓缩脱水机房(含污泥堆棚)、加药间等。配套建设一期污水收集管网,采用“一企一管”方式。目前,主体结构已完成验收,设备已全部进场并完成安装,还未实现进水,将加快设备调试,确保新进废水排放企业可以实现进水。纳污管网同步建设,规划污水收集管网覆盖率100%。
城西绿色化工片区位于城西工业园范围内,现有正常运营企业4家,分别为兴湘氟、能星新材料、中锐新材料、奕嘉新材料;建设中的企业为桃江瑞龙金属新材料、铝特新材料。湖南兴湘氟化工有限公司目前设置有一座处理能力为300m3/h的废水处理站,满足兴湘氟及租赁企业排水规模要求。其余已投产企业能星新材料、中锐新材料、奕嘉新材料均无生产废水排放。城西工业园污水处理厂投入运行前,未引进新增废水排放的项目。
园区内涉及工业废水外排企业数量37家,工业废水总排放量约6321m³/d,外排污水纳管企业数量37个,污水集中处理比例100%(按外排水量计)。
园区年度水污染物总排放量:化学需氧量48.899t/a,氨氮0.735t/a,总铬0.10819t/a。
湘乡经开区工业园下游最近的地表水水质管控断面名称文家滩断面,水功能区划Ⅱ类,监测达标率100%,无超标因子。
园区不属于“双源”地下水监测范围,无“双源”地下水监测。
园区内涉及黑臭水体数量0个,已完成整治/个,未开工的/个,修复中的/个。
园区水质监测站建设情况:2025年底,城西绿色化工片区水质监测站完成建设并运行,监测点位位于城西工业园污水处理厂上游和下游各一个,用于监测城西工业园污水处理厂上下游水质情况。
(四)大气环境管理
园区内涉及工业废气外排企业数量35个,大气质量监测达标率100%(企业污染源监测),无超标因子。大气污染物总排放量:二氧化硫53.862t/a,氮氧化物112.714t/a,VOCs 15.944t/a。
园区空气监测站建设情况:园区设有空气质量微型监测站2个,分别位于湘乡经开区管委会和湖南兴湘氟化工有限公司(原湖南有色(湘乡)氟化学有限公司),根据2025年监测结果,PM2.5、PM10、SO2、NO2、O3、CO年评价指标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类区标准要求。2025年底,城西绿色化工片区大气监测站完成建设并运行,监测点位位于上风向1#(原湖南湘乡立发釉材科技有限公司办公楼)和下风向2#(原水厂办公楼),监测因子为CO、NO2、SO2、O3、PM2.5、PM10、TVOC、氟化物、氨、硫化氢、氯化氢、硫酸。
土壤环境质量监测达标率100%,超标因子无,最大超标倍数/倍。
园区内涉及污染地块数量1个,已完成修复0个,未开工修复的0个,修复中的1个。
园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企业数量63个,产生量54743.36t/a,其中,自行综合利用21699.75t/a,自行处置0t/a,外委处置33043.61t/a。危险废物产生企业数量42个,产生量2082.983t/a,其中,自行综合利用0t/a,自行处置0t/a,外委处置2082.983t/a。
园区无集中的工业固废处理设施。
本年度园区共受理各类(含各级督查、各级环保投诉等)投诉15件,已完成整改15件,完成率100%。环保督察交办问题0件,已完成整改/件,完成率/%。
根据省厅历年对湘乡经济开发区的环保信用评价,园区属于环保合格园区等级。
(九)园区第三方治理情况
园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 关于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意见》(国办发〔2014〕69 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9〕785 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加快推进和规范园区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工作,湘乡经开区针对环保管家指导服务、污水处理厂运营、智慧平台建设及运维、地下水风险管控等方面均聘请具有资质的第三方环境污染治理技术服务单位开展相关工作。
引进第三方技术服务单位“环保管家”主要为园区提供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协助园区招商部门开展项目入园预审,园区环境制度的建立,园区企业环境管理资料库档案,“一园一档”资料库更新,园区企业环保咨询、技术帮扶、环保培训、环保投诉及应急事件调查等管家服务。
以《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为引领,构建全链条管控体系。工业源治理:推进涉气企业源头替代与末端治理,督促挥发性有机物(VOCs)深度治理企业2家,其中利华新材料已建设了一套“干式过滤+沸石转轮+蓄热式燃烧”废气处理设施;东益塑业已建设了一套“气旋混动喷淋+脉冲除尘系统+缓冲除雾+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废气处理设施,东益塑业、利华新材料已采用水性漆、水性油墨替代原辅材料,指导企业整改各类污染问题300余个。扬尘污染管控:严格落实建筑工地“8个百分百”要求,对重点路段大将路、湘铝路实现扬尘实时调度与清扫。“创A创B”绩效提级:园区配合市生态环境局推进相关工作,其中巨强科技、利华新材料已完成绩效升级,绩效等级由C级提升为B级,东益塑业有限公司已完成了绩效提级申报工作,润泰新能源公司正在推动绩效提级工作。玻璃行业(产业集群)综合整治:巨强科技、亚美玻璃已按照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B级企业和绩效引领性指标实施整治。锅炉淘汰工作:园区涉及的7家企业中的淘汰类锅炉目前已全部完成淘汰任务。
2.深化碧水攻坚,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
依据《工业园区水污染问题排查整治工作指南(试行)》等文件对园区内涉及废水排放企业进行了系统性、无死角的仔细排查,全面掌握了园区污水产生、处理和排放的整体情况,确保了排查对象不遗漏、排查内容无盲区,同时开展了涉重金属和含有毒有害物质废水排查工作,未发现明显隐患问题。开展入河排污口“查测溯治”专项行动,排查整治排污口3个,查阅37家企业排污口自行监测报告,全部达到排放标准。通过碧水攻坚行动有效遏制了违法排污行为,切实提升了园区污水治理水平,确保了水环境质量安全。
3.强化净土防控,土壤生态安全有效保障
原湖南铁合金厂土壤与地下水污染管控工程(二期)项目申报已通过生态环境部审查,列入中央土壤污染治理专项资金项目储备库。目前,湘乡经开区继续聘请原湖铁地下水管控一期项目施工方和清环保进行污染管控,每年投入管控资金240万余元,对二期土壤继续实施封闭化管理,确保污染不外溢,风险可控,推动化工园区土壤污染调查与排查工作,并将相应成果报送省厅审查,对于暂不开发利用地块目前正在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风险管控工作。
4.广泛宣传引导,推进绿色低碳发展
根据《关于印发〈湘乡市2025年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推进绿色低碳发展,积极开展重污染天气日常巡查指导和夜间排查,全面开展禁燃禁放宣传,转发通告、发放倡议书、告知函、短信提示等1200余次,湘乡经开区获批省级碳达峰试点园区,积极开展国家级绿色园区申报。
5.严抓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落地应用。园区积极发挥产业园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的指导约束作用,把建设项目环评论证是否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当作项目入园的基本条件,严格把好准入关,保证不符合园区产业定位、存在环保风险的企业不被引进。今年在入园审核过程中否决了湖南飞盛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钢厂一般固废综合利用项目、湖南萧湘铝业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智能化铝加工项目等不符合现有产业基础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入园申请。
6.继续采取第三方治理服务模式。聘请湖南中昇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担任第三方环保治理服务企业,对园区及企业进行“把脉问诊”、精准施策;增强了经开区生态环境属地监管人员的力量,对园区环境监管发挥了显著作用。
7.定期开展园区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和环保服务。根据安排,园区全程带队并组织环保管家一同对园区及园区内企业开展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并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加强环保服务,提供专业技术的帮扶。
一是企业环保意识和治理水平偏弱。有的企业管理者及员工对环保的重要性认识不够,缺乏主动参与环境保护工作的积极性。
二是部分中小企业环保投入不足,VOCs治理精细化程度不够。
下一步,湘乡经开区将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严守生态环境红线不触碰、底线不突破,强化建设工地“8个100%”落实,组织企业管理者、员工开展学习,提升对环境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督促指导企业组织员工开展环保知识培训、宣传等,提升企业员工环保知识;开展日常巡查督促,继续聘请环保管家单位加强对企业的问题整改指导;严格执行“三线一单”要求,严把招商准入关,严控与产业规划不符和“两高”项目入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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