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乡市林业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湘乡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xs.gov.cn 发布时间:2016-02-29 16:18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文件精神,我局加强领导,统一部署,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现将我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我局明确了分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落实了工作人员和经费,保障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湘乡林业信息网公布有关政务信息,采取常年公开、定期公开与随时公开相结合,事前公开与事后公开相结合的方法,及时更新已公开内容。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数208条,其中全文电子化公开数200条。
二、落实责任,健全制度
(一)加强监督检查,建立保障机制,落实工作制度
一是建立责任制度,将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年终目标责任制的考核内容,定期自查自评并接受上级的考评验收;
二是建立信息公开报告和评议制度,定期向市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报告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向社会各届及机关内部通报信息公开情况,接受各方面的监督;
三是建立信息公开投诉处理制度,完善投诉处理办法,加强对信息公开全过程的监督,对投诉的问题严格实施责任追究,做到事事有答复,件件有落实;
四是建立信息公开内容报备制度和档案管理制度,按规定将本局行政公开内容报市“公开办”备案。收集整理推行信息公开的文件、资料,认真分类汇总,建立信息公开档案并逐步完善,形成制度化、规范化管理。信息公开监督小组严格履行监督职责,对信息公开的全过程实行监督,认真收集整理各方面的意见,及时处理举报投诉及群众来信来访,认真查实并督促整改。自信息公开工作发展以来,我局未发生保密信息泄密问题。
(二)注重实际,讲求实效。我局信息公开工作从实际出发,始终把便民利民、讲求实效放在工作首位。公开时间与公开内容相适应,对于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事项,每次公开后都要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及时作出响应。把推行信息公开工作与转变政府职能,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服务效能和改善投资软环境结合起来,与反腐倡廉和从源头治理腐败结合起来,力求取得实效。
三、基本原则与公开方式
(一)信息公开的形式
1、对外公开内容中的重大事项,根据具体情况通过“上墙、上报、上网”等形式公开。规范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规范公开监督制度,日常公开事项主要通过办事窗口公开。对内公开的内容通过信息公开栏、板报、会议、文件、简报等形式进行公开。
2、制印下发可供随时取阅的办事预知、办事指南、办事流程图、便民服务卡等,公开一切应公开的事项。
3、设立咨询电话,提供免费咨询服务。
4、制度性、政策性的内容实行长期公开,经常性工作做到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做到逐段公开,突发性的重大事项根据需要随时公开。
5、公开领导电话,开通与群众、社会的对话渠道,加强与群众的对话和交流。
6、并定期召开座谈会,听取局成员对本单位推行信息公开方面的意见。
(二)信息公开要求
一是认真学习领会化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行信息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精神,成立本部门推行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机构,明确以局长为第一责任人;二是拟定本部门推行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内容;三是在本部门、本系统内广泛宣传动员,为推行信息公开营造良好的氛围。
二是结合实际,全面实施信息公开,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各项管理制度、监督制度,强化措施,规范运作,狠抓落实,并向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考核的申报材料。
三是在自查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形式,规范信息公开的内容以及各项工作制度,把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报送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总结。
1、依法公开。林业局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只要不属于党和国家秘密事项,都依法向社会公开、向企业公开。
2、真实准确。信息公开的内容全面、客观、真实、准确,办事结果公平公正。
3、利于监督。信息公开便于群众知情,方便群众办事,有利于人民群众行使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4、及时便民。要按照规定的制度和程序,对应该公开的事项,采用方便、快捷的方式及时公开,使行政机关与群众沟通的渠道更加顺畅。
5、注重实效。要从实际出发,突出重点,讲究实效,不搞形式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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