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4303000006/2021-914189
发布机构:行政执法
发布目录: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湘建罚字(2020)第14号 】
湘乡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xs.gov.cn 发布时间:2021-01-13 17:02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湘建罚字(2020)第14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湖南硅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万向荣
执法部门:湘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作出行政处罚的日期:2020年11月2日
处罚事由:由湖南省硅谷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的湘乡市经开区污水处理厂配套管网(二期)工程建设项目,于2020年2月17日发生一起坍塌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18万元。该公司法定代表人万向荣存在发现作业人员违章作业不加制止的违法行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相关解读
- 全部留言
- /
- 评论
- 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