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湘乡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xs.gov.cn 发布时间:2025-04-25 17:45
湘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2024年以来,我局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市工作要求;以配合全市创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市”为抓手,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以维护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目标,不断深化住房城乡建设领域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成效
2024年,我局坚持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权责清单),我局涉及的行政执法事项包括:行政许可、行政确认、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给付,不包括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征收征用、行政裁决。通过细致梳理,共确定行政执法事项 72 项,并明确了每项执法事项的执法依据、实施主体、办理流程等内容,形成了详细的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其中:行政许可106 件,行政确认1825件,行政检查162次,行政强制0件,行政给付2380件。动态更新行政检查事项清单,随着法律法规的修订和机构职能的调整,及时对行政检查事项清单进行动态更新。全年开展各类执法检查行动 162 次,涵盖了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市政工程等多个领域。在建筑市场方面,重点检查了施工企业的资质合规情况、是否存在转包挂靠行为等。在房地产市场方面,重点检查了商品房预售、销售行为、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违规销售案件。在市政工程领域,加强对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质量安全监管,检查市政工程,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检查消防工程项目,消除各种消防隐患。行政执法引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全年参加行政复议案件1起,应诉行政诉讼案件5起。全年开展“打非治违”专项执法2次,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54份、《停工整改通知书》16份,认定湖南省建筑市场责任主体不良行为记录认定书2份,责令停止(改正)违法行为20次。组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15次(含部门联合抽查任务2个)。2024年全年共组织建筑工地监督检查780余次,签发限期整改通知单25份,停工通知单13份,移送城管执法线索3起,开展警示约谈4次,认定企业及个人严重不良行为记录8起。开展了2024年质量安全市场行为检查,共检查房建项目14个,涉及建设单位13家、施工企业13家、监理公司8家。截至2024年12月底,实现受监建筑工地连续125个月零亡人事故。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进顺利,通过系统受理的项目、办件数有较大提升。工改平台审批规范性进一步提高,并联审批率、告知承诺率等指标持续上升,“非常规极短办件”“逾期办件”“线下审批、线上补录”“体外循环”的问题得到有效整治,住建领域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一)加强法治保障。党政主要负责人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将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重点内容,领导班子法治专题学习实现常态化。利用工作群、电子屏、法治宣传橱窗等载体开展宣传活动,在干部职工中形成了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浓厚氛围。重大行政决策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程序执行,部门规范性文件均按照《湖南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规定实行“三统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答复率达100%。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制定了年度“谁执法谁普法”责任清单,落实了责任部门和具体责任人,并在湘乡市人民政府网站住建局网页上进行了公示。按时完成了“国家宪法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重要节点、重要法律的法治宣传任务。参照《湘潭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协作规定》(潭城执联〔2022〕4号)文件精神,建立了行政管理与行政处罚衔接机制,明确了我局行政执法案件线索移送的具体流程。
(二)创新执法方式。一是引入第三方机构提升行政执法专业化水平。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预拌混凝土生产施工质量管理,保证项目主体结构安全,我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单位不定期对预拌混凝土企业和施工项目进行抽检。针对我市各责任主体和监管部门建筑起重机械人才严重缺失的现象,为有效遏制起重机械设备安全事故的发生,我局专门聘请湖南顺泰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开展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专项检查和运行安全风险评估,将起重机械设备日常运行状态和维修保养列入监督管理季度检查范畴。二是加强行政执法事项公示警示力度。以公示质安监督检查案例、警示违法违规行为为主要目的而创办的《质安在线》电视栏目持续正常运行,至今已播出十一年之久,创造了全省先例。
(三)落实执法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局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网站为湘乡市人民政府网,具体栏目为:湘乡市人民政府网—湘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执法。在行政执法专栏内公开了行政许可、竣工备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行政审批服务办事指南、行政审批服务中介服务等信息及行政执法人员信息、权力清单、执法流程、谁执法谁普法等其他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还在“信用湘潭”网站按照法定公开时限进行了公示。行政执法案件全过程文字记录完整,执法文书规范,案卷完整齐全。加强法制审核人员力量。重大行政执法案件均提交机关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法律顾问全程参与法制审核把关。《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在政务网站按规定进行了公示。
(四)完成普法任务。突出系统内普法。重点对《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湖南省行政程序规定》《湖南省社会信用条例》《湖南省居民自建房安全管理若干规定》《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地名管理条例》等进行了普法宣传。组织汇编了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法律法规政策(2024年度读本),印发了《法治政府建设应知应会100问》(口袋书),编印了《规范室内装饰装修行为指南》。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全员参加了2024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专题培训,组织一线监督人员开展了消防专业知识培训。建立了住建领域行政执法交流学习群,组织开展线上行政执法业务交流学习,及时发布行业领域内新修订、修改法律法规规章等。学习宣传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全面强化依法行政意识,提升行政复议影响力。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全员参加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确保每人每年接受了不少于6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加强管理和服务对象普法。与应急管理局共同举办了2024年“安全生产宣传月”启动仪式,组织全市建筑施工领域和乡镇(街道)及市直机关单位至建设项目施工现场观摩应急救援演练和质量安全标准化管理,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进行了现场体验式普法宣传。开展全市农村建筑工匠业务培训,在全市各乡镇办设立培训点开展建筑领域法律法规全面宣贯,460余名农村建筑工匠和乡镇建设基层管理人员参加培训。积极面向社会普法。采用流动宣传形式在各乡镇街道全覆盖宣传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和散装水泥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物业股组织在住宅小区发放了《湘潭市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宣传手册。
二、存在问题
一是普法内容不精不专,宣传力度和广度不足;二是执法体制改革后行政管理与行政处罚衔接机制还不顺畅,执法效率不高;三是不依法办理施工许可手续的现象仍然存在。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我局将按照全面依法治市的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及今天的会议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为加快实现“三大进位”目标任务、全力建设“七个强市”贡献住建力量。
一是不断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能力。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考法用法,理解掌握行政法“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诚实守信、高效便民、权责统一”基本原则,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意识,提升法治政府建设领导能力。将履行法治政府建设职责情况纳入股室单位年度考核指标体系,作为提拔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继续开展执法案卷自查自评工作,注重以评促改、以改促建,以案卷评查为抓手,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二是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强对局系统行政执法行为和行政执法队伍建设与管理情况的监督提升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素养,邀请法律专家为系统内所有行政执法人员和法制审核人员开展一次执法培训讲座,鼓励行政执法人员和法制审核人员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调整优化内设机构人员岗位设置,将取得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调整充实到具有行政执法职能的股室,切实保障职能股室行政执法工作需要。
三是进一步加强住建领域行政执法工作。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质量,保障法律法规在住建行业的有效实施,积极响应并开展“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全面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全员培训, 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管理,突出行政执法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政执法标准规范化提升,规范非现场执法机制 推进行政执法协作。)。
四是扎实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活动。一是组织开展进小区、进企业、进机关等主题普法宣传活动,着重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二是针对“国家宪法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安全生产月”、“国际禁毒日”等重要时段和节点,联合开展内容丰富、有针对性的普法宣传活动。三是依托行业协会人民调解组织,在给群众提供法律咨询、调解矛盾纠纷的过程中,对群众进行法律教育与宣传,形成普法典型案例,做到以案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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