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匿名信访事项的答复意见书
湘乡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xs.gov.cn 发布时间:2025-07-01 16:28
湘建信复〔2025〕65号
关于匿名信访事项的答复意见书
匿名(先生/女士):
您于2025年6月25日反映,湘乡市裕源晋府小区有业主擅自将公共绿化区域改造为私人庭院及部分业主破坏房屋主体结构等问题(姓名、性别、身份证号、住址、联系方式不详)。我局于2025年7月1日受理,并发出受理告知书。
一、基本事实
经调查,您反映的问题认定情况部分属实。
二、调查处理情况
经调查核实,湖南省湘潭市湘乡市裕源晋府住宅小区坐落于湘乡市经开区湘乡大道219号,由湖南裕源投资置业有限公司投资开发,项目分多期建设,项目于2021年12月 6日开工建设,共计 12 栋,总建筑面积379258.57㎡,住宅 2309套,车库车位2401个。一标段房屋1、2、3、13栋于2024年9月30日竣工验收,2024年10月12日开始交付使用;5栋于2024年10月30竣工验收,11月开始交付使用。项目一标段竣工验收备案时间为2024年11月5日。前期物业服务企业为湘乡市裕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项目一标段1、2、3、5、13栋一楼业主共计 31 户,已经交付使用24 户。
在信访人提出信访诉求前,我局接到裕源晋府住宅小区部分业主反映后,于2025年3月28 日,组织物业股工作人员赴现场办公,要求裕源晋府住宅小区一楼业主迅速停止违法搭建。2025年4 月8日湘乡市洄水湾项目建设指挥部、湘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湘乡市望春门街道办事处联合发出《关于进一步规范裕源晋府小区公共区域美化管理的通告》文件,文件通告要求严禁业主在公共架空层、绿地等区域私设固定围栏、搭建构筑物、堆放杂物或封闭空间。在信访人提出信访诉求后,我局物业股再次责令前期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五款规定,对擅自改变房屋外观或者违法搭建构筑物的行为予以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应当及时报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我局开发股已要求开发商湖南裕源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及时做好小区业主的思想与疏导工作,全力配合做好信访事项的处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第六十八条、《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办法第四十七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二条、《湖南省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四款规定,对裕源晋府住宅小区1、2、3、5、13栋一楼部分业主擅自改变房屋外观,违法搭建构筑物的认定与查处不属于我局行政监管职责,按照市信访局指导意见,我局以《工作联系函》的方式向市自然资源局和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去函,反映了裕源晋府住宅小区1、2、3、5、13栋一楼部分业主涉嫌违法搭建构筑物的信息。我局将全力配合做好该信访事项的后续相关工作。关于您提及部分业主破坏房屋主体结构的问题,目前我局未发现相关线索。
2025年6月25日下午,市政府办组织洄水湾指挥部、网信办、自然资源局、城管局、住建局、望春门街道办事处等单位召开专题调度会,会议决定:自然资源局启动全面调查,查实违法建设事实;城管局根据调查情况,对违法建设依法依规依程序查处;洄水湾指挥部、住建局联合约谈开发商、物业企业,督促企业做好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对违法建设行为及时劝阻、制止,协调业主拆除违法搭建构筑物。
三、答复意见
我局将继续按照《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五款规定,对物业服务企业履行行政监管职责。
如您不服本依法履职事项答复,可自收到本答复之日起向湘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请监督。感谢您对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湘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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