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机构信息
湘乡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xs.gov.cn 发布时间:2025-03-05 09:06
湘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5年机构信息
主要负责人:彭飞
地址:湘乡市涟滨南路政务大楼
邮编:411400
电话:0731-56771496
传真:0731-56771496
网址:http://www.xxs.gov.cn/1941/1943/2007/index.htm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7月1日-9月30日)
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湘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主要职责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的法律法规。拟订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工作。
(二)承担牵头推进新型城镇化战略工作。拟订全市推进新型城镇化、住房保障、城市建设、村镇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住宅房地产业、勘察设计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进行行业管理。
(三)推进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指导住房建设和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全市住房改革实施办法并指导实施,加快建立全市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
(四)承担住房保障有关工作。负责全市住房保障整体规划,拟订全市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措施,编制全市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规划。
(五)承担规范和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的职责。拟订全市房地产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市房地产市场管理工作,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负责全市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
(六)负责管理全市建筑市场,指导全市建筑活动。
(七)负责城市排水、污水处理及其附属设施的规划建设工作。
(八)组织贯彻执行工程建设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负责全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发布权限内建设工程造价信息。
(九)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施工安全监督工作。负责商砼企业的安全监管。
(十)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工作。
(十一)指导全市村镇建设、农村住房建设及农村危房改造;指导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生态环境的改善工作。会同财政部门编制村镇基础设施建设补助资金的分配方案。
(十二)承担推进全市建筑节能、绿色建筑与建设科技进步工作。
(十三)指导全市城建档案管理工作。
(十四)指导全市建筑业协会及全市房地产业协会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后勤保障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新闻宣传、保密、建议提案议案办理工作;负责统战、应急管理工作;组织和参与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行业有关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的拟订工作;组织局机关信息化建设管理和网络安全工作。
住房保障股:负责拟订适合市情的住房管理制度,指导和推进住房制度改革;拟订全市住房建设和房地产业发展相关规范性文件并指导实施,编制全市城镇保障性工程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单位的房改方案和房改房上市“准入”审批工作。
城市排水管理股:负责城市排水及污水处理监督管理。拟订城市排水及污水处理发展规划;拟订城市排水及污水处理设施年度及中长期改造计划并指导实施;监督指导城市排水及污水处理的运营和应急管理工作。
建筑行业管理股:拟订全市建筑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改革方案及相关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拟订全市建筑市场监管、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牵头组织建设领域专项治理工作;按权限负责全市建筑业企业及从业人员的资质资格、信用评价管理;负责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管理和建筑业统计工作;承担建设监理、工程招标代理、工程造价咨询、检测检验等机构的资质资格管理及相关执业资格管理;指导建筑节能标准的执行和运用工作;负责新型墙体材料、散装水泥等绿色建材推广应用的监督管理;指导建筑业劳动市场开拓及信息服务工作;协助做好住建领域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新型工业化相关工作。
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股:依法对全市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等招投标过程进行指导、监督;受理招投标投诉,协助查处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规范招投标活动。
房产综合开发管理股:拟订房地产开发、房产交易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负责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住宅区、楼宇的命名(更名)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市场的管理,维护市场秩序;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负责房地产经纪活动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市城镇房屋租赁管理工作。
质量安全管理股:负责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负责在建项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及鉴定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新建房屋建筑建设及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监督工作;负责和指导全市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和人员、检测检验机构和人员的业务监督、检查与管理;负责全市城市建设档案工作的指导与管理工作;参与或组织质量安全大检查和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全市白蚁防治机构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商砼企业的安全监管。
物业管理股:拟订全市物业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物业服务企业、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住宅小区召开成立业主大会;指导和监督物业承接查验、物业服务企业退出交接活动;负责全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监督管理工作。
村镇建设管理股:拟订全市村镇建设的政策、规章制度和发展战略;组织指导新型城镇化、传统村落、示范镇(村)、重点镇的建设工作;负责小城镇建设统计工作;承担各类镇、村的评审申报和管理工作;指导城镇建设项目管理工作;拟订村镇基础设施建设资金补助的分配方案并组织实施;制定村镇建设年度计划,对乡镇基础设施建设进行指导监督;负责村镇建设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及组织村镇管理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协助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和整治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及危房改造工作。
消防管理股: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将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监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执行消防强制性标准;协助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在建工程施工场所消防安全监督;负责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工作;承担组织开展行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科技设计管理股:拟订全市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发展规划,负责推广、上报绿色建材、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成果;负责执行和监督工程建设标准;承担建设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监督执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市场规章制度;负责政府投资建设工程初步设计审批、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备案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工作;负责工程造价管理工作;收集、整理、测算、发布当地建设工程材料价格信息和工程造价指数。
法规股:负责信访、维稳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和规范性文件管理;负责建筑行业不良行为记录审核;承担局行政应诉、行政仲裁、行政赔偿的具体事务性工作;承担局权责清单动态调整和制度建设工作;牵头组织法制宣传和业务培训工作;负责推进全局依法行政、依法治理和平安建设相关工作。
审批服务股:承担本局权限内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工作;承担本局并联审批工作;牵头推进局优化营商环境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等工作,负责政务公开工作。
财务股:组织拟订全局财务年度计划和财务管理制度;承担局机关及所属非独立核算事业单位的财务核算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指导和监督局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党建办公室:负责局机关党务工作及局属单位党建业务指导工作;负责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
人事股: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及干部职工培训教育工作。
湘乡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贯彻执行国家、省、湘潭市有关房改和住房保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拟订全市保障性住房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政府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房源筹集、维修等后续管理工作。负责住房保障对象的审核登记和实物配租申请等服务性工作。负责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的收取及租赁补贴发放等事务性工作。负责承担组织全市申报国家、省保障性安居工程计划和项目的事务性工作。负责局自管房和直管公房产权产籍管理,做好征收项目中直管公房的补偿安置工作。负责城区直管公房的房屋修缮、改造、设施建设和租赁服务。负责城市房屋白蚁防治工作。负责全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核算、归集、支付等事务性工作。协助做好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补助资金拨付的事务性工作。
湘乡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依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授权,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已办理施工许可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实施质量、安全、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等事务性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已办理施工许可项目使用的建筑起重机械的备案、租赁、使用登记、安装、拆卸、检验检测及安装验收、运行使用实施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工程报建管理权限范围内建筑工程开工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已办理施工许可的建筑节能、绿色建筑实施及文明施工等日常现场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日常管理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已办理施工许可的装配式混凝土建筑结构工程的监督管理。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实施建筑施工质量、安全、消防管理标准化考评工作。受理本行政区域内已办理施工许可的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建筑安装、市政、公用、装饰装修等建设工程在保修期内和建设过程中质量投诉及建筑施工安全投诉。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商品混凝土企业、监理企业、质量检测的监督管理工作。
湘乡市城建档案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住建部有关城建档案管理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全市城建档案的验收及接收。负责对接收进馆的档案资料进行保管及利用。负责对全市城建档案进行业务指导。负责招投标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湘乡市城市排水服务站:承担对城市排水和污水处理进行指导、监督管理的相关事务性工作。承担职权范围内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的相关事务性工作。负责城市排水管网日常维护、维修等工作。
湘乡市墙体材料和散装水泥服务所(湘乡市房屋安全管理事务中心):贯彻执行墙体材料改革、散装水泥推广应用方面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参与新型墙体材料和散装水泥生产、使用情况监督检查。负责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和散装水泥的信息交流、技术培训、业务指导等工作。负责全市既有房屋和居民自建房安全综合监督管理技术性工作。组织开展全市既有房屋和居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事务性工作。组织开展房屋安全管理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房屋安全信息系统的使用和维护。协助制定全市房屋安全管理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助做好辖区内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的管理及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备案工作。
湘乡市建筑工程服务站:承担建筑业相关法律法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的宣传贯彻执行工作。承担建筑业从(执)业人员的注册管理工作;承担权限内建筑业企业资质申报初审、动态管理工作。承担建筑市场信用体系平台的运行维护工作。参与检查督办建筑节能标准在建筑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等环节中的执行与运用工作。承担建筑业统计工作。承担建筑工程项目管理人员押证、变更及解控工作。承担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四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农民工工资专户开设银行、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协议的监管审查工作。承担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工作。承担在建工地农民工学校备案工作。加强信息服务和外出务工指导,协助搞好维权工作,开拓劳动力市场。协调做好住建领域“两个清欠”(施工项目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协助新型工业化相关工作。
- 全部留言
- /
- 评论
- 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