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乡市司法局2020年机构信息
湘乡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xs.gov.cn 发布时间:2020-10-16 09:51
市司法局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省委、湘潭市委、市委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市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1、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负责开展依法治市和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工作。
2、贯彻执行国家、省、湘潭市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3、承担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负责对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或论证说明。
4、负责市政府行政复议、应诉、裁决案件的办理,指导、监督乡镇(街道)及市直单位行政复议、应诉、裁决的有关工作。
5、负责指导全市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市政府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及其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登记工作;受理有关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申请;负责乡镇(街道)、园区和市直部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推进重大行政决策听证;监督、指导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工作。
6、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各地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7、负责政府合同的审查管理,参与、指导、监督重大政府合同的调研、谈判、起草、签订等工作;督促指导乡镇(街道)及市直单位规范政府合同管理。
8、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
9、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全市法律顾问工作。
10、指导监督管理律师、司法鉴定、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11、指导监督管理法律援助工作,指派承办法律援助案件。
12、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并监督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及司法所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负责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
13、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14、负责指导、监督各乡镇(街道)、园区、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
15、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16、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负责本系统队伍建设。
17、完成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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