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湘乡市教育局(本级)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湘乡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xs.gov.cn 发布时间:2026-01-26 09:27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政府预算经济分类)
5、支出预算分类汇总表(按部门预算经济分类)
6、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7、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9、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工资福利支出(按政府经济分类)
10、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工资福利(按部门经济分类)
11、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对个人家庭(按政府经济分类)
12、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对个人家庭(按部门经济分类)
1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商品服务(按政府经济分类)
14、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商品服务(按部门经济分类)
15、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
16、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17、政府性基金(政府预算)
18、政府性基金(部门预算)
19、国有资产经营预算
20、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21、专项清单
22、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23、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结合本辖区实际研究制定本辖区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和各项计划,实施办法和补充规定,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统筹规划、协调和指导全市权限范围内各级各类教育,会同有关部门制订学校的设置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指导教育信息化工作和网络信息安全工作。
3、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执行落实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4、负责全市的教育督导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指导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5、负责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执行国家、省制定的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
6、负责管理权限内各学校和培训机构的审批、监督、撒销、合并及其专业设置;负责全市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工作。
7、负责全市教育经费管理;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计划和方案;负责统计和监测全市教育经费的投入和使用情况;按有关规定管理教育援助和教育贷款;负责对贫困学生资助的审批与监督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划、指导全市教育产业和勤工俭学工作;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学校危房改造和学校建设。
8、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和协调教育系统的安全稳定工作,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履行好安全工作职责;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校车安全监督检查。
9、负责全市的教师队伍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编制标准建议,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承担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10、负责管理权限内的各类教育的招生考试、学籍、学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各类学校招生计划。
11、负责统筹管理全市语言文字工作,制定全市语言文字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推广普通话和规范文字及普通话培训工作。
12、负责对违反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
13、承担中共湘乡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职责。
14、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23人,实有人数65人。内设股室14个,分别为: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办公室、办公室、审计股、政策法规股、基础教育股、民办教育股、职成教育股、学前教育与特殊教育股、基建股、安全监督股、教育督导股、计财股、人事股、教育培训监管股。湘乡市教育局(本级)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湘乡市教育局(本级)以及湘乡市教育局专项资金、湘乡市教育局国债资金专户、湘乡市学生资助中心、农村义务教育4个专项资金专户。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湘乡市教育局(本级)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53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38.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28.77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安排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538.1万元,其中:教育支出484.1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5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2.5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78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28.77万元,主要原因是预算安排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538.1万元,其中:教育支出484.19万元,占89.9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59万元,占4.38%;卫生健康支出12.53万元,占2.33%;住房保障支出17.78万元,占3.3%。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258.1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280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行政运行支出25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费会议费等方面;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65万元,主要用于教师考试等方面;其他教育管理事务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教师培训等方面;学前教育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幼儿园换证勘察等方面;初中教育支出65万元,主要用于中考等方面;其他普通教育支出25万元,主要用于教师职称评审等方面;中等职业教育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规范中职招生行为等方面;其他教育支出70万元,主要用于教育教学奖励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3年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2.68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99万元,增长1.92%,主要原因是办公楼人数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3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4.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4.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2年持平,主要原因是十八大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审批公务接待,出国(境)事项,全面落实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强化预算约束,推进“三公”经费公开,持续不断压缩“三公”经费支出规模,压减空间已十分有限。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3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我单位2023年度无会议支出;培训费预算1万元,新教师培训;拟举办0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无相关活动计划。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4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本部门所有支出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纳入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的金额为53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8.1万元,项目支出280万元,具体绩效目标详见报表。
七、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4、“三公”经费:是指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5、一般性支出: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和资本性支出中的房屋建筑物购建、办公设备购置、公务用车购置、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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