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乡市民政局 关于公开遴选保险公司承接我市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留守儿童意外伤害保险项目的公告
湘乡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xs.gov.cn 发布时间:2025-07-24 09:21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第七条第四点“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以及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国务院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国发[2018]9号)第四十一点中“关心帮助农村留守儿童,加强城乡困境儿童保障”、《关于在全国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的通知》(民发〔2016〕198号)和《湖南省民政厅关于开展儿童福利工作创新实践试点工作的通知》(湘民函〔2020〕13号)等文件精神和工作需要,现对2025年我市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留守儿童意外伤害保险项目公开遴选保险公司,欢迎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报名参加,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和意义
加强对无人监护、父母一方外出另一方无监护能力、失学辍学、无户籍农村留守儿童等重点对象的关爱文件要求,开展本项目。建立健全多层次、多元化和多项目的社会保障体系,进一步完善我市留守困境、儿童救助保险保障机制,提高留守、困境儿童家庭抵御意外和大病风险的能力,防止因病因灾返贫,助推政府“民生升温”战略的有效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二、项目实施周期
2025年8月—2026年8月。
三、项目保障对象
全市59名孤儿、290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1538名留守儿童。(以签保险协议日期人数为准)
此三部分被保险人依据动态管理原则,如有新增的对象,保险周期内享受同样的被保险人的政策待遇,120 人以无清单方式承保,若人员异动最终以市民政局提供名单为准。
四、项目开展地点
湘乡市22个乡镇、街道
五、项目预算经费
湘乡市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留守儿童意外伤害保险项目预算金额控制价柒万元(¥70000.00)。
六、报名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
七、报名提供材料
(一)单独密封湘乡市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留守儿童意外伤害保险项目实施方案。(格式自拟)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不能到现场的,带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被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证明(所提供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提供近三年的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合同)。
(四)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未被中国政府采购( www.ccgp.gov.cn ) 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清晰本项目公告期间任意一天的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以上材料除特别说明需要原件以外,其他提供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报名材料一式一份。实施方案单独密封完整加盖公章后需再与其他材料整理密封,整体密封后加盖单位公章,封面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八、遴选办法
(一)市民政局成立遴选评审小组,对报名并提交遴选资料的所有单位进行资格审查,采取量化积分方式择优选用。
(二)1、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只有1家时,该家单位直接作为本次中选的项目承担公司;2、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2家以上(含2家)时,以《湘乡市民政局公开遴选保险公司承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留守儿童意外伤害保险项目评审评分表》评分结果作为本次直接中选的项目承担公司依据。3、承接单位参与、承接过民政领域儿童意外伤害保险项目的,优先考虑。
(三)由我局与中选单位签订合同。
(四)中标人不得将项目分包或转包,否则,湘乡市民政局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要求承接单位赔偿相应损失。
九、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采取公开报名、公平竞争、择优选用的方式,选择符合条件的保险公司承接。通过湘乡市民政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公告。
(一)时间地点:2025年7月24日至2025年7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湘乡市东风路231号市民政局三楼302室
(二)报名方式:可现场提交或邮寄(邮寄以本单位收到邮件时间为准)。逾期送达或未能送达指定地点的视为不参与项目评审。
(三)联系人:陈先生,薛女士联系电话:0731-56778209。
十、遴选时间和地点
2025年8月1日在市民政局二楼会议室公开遴选。评审结果在湘乡市民政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未尽事宜,由湘乡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
1.湘乡市民政局公开遴选保险公司承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留守儿童意外伤害保险项目报名表
2.湘乡市民政局公开遴选保险公司承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留守儿童意外伤害保险项目评审评分表
3、湘乡市民政局关于成立公开遴选保险公司承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留守儿童意外伤害保险项目评审小组的通告
湘乡市民政局
2025年7月24日
附件1
湘乡市民政局公开遴选保险公司承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留守儿童
意外伤害保险项目报名表
单位名称(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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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法定代表人 |
单位地址 |
联系人 |
固定电话 |
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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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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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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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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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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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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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湘乡市民政局公开遴选保险公司承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留守儿童意外伤害保险项目评审评分表
申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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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 指标 |
编号 |
指标 |
分值 |
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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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情况(20) |
基础管理(10分) |
1 |
证照齐全,有比较完善的项目运行机制和财务管理制度。两项均满足各得5分,否则不得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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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信记录(10分) |
2 |
申报单位无征信负面问题;无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两项均满足各得5分,否则不得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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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方案(35) |
方案设计与规划(35分) |
3 |
1、项目方案侧重于全市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留守儿童的意外及重大疾病、非重大疾病但费用自付较多疾病的保障理赔,提高此群体家庭抵御意外和大病风险的能力,防止因病因灾返贫。此项得分为15分。 2、方案内容包括咨询和理赔电话接听、理赔查勘人员安排、受理赔付等要素,共10分。 3、理赔设计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兼具创新性,根据方案质量情况得1-10分。 |
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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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 团队 (10) |
专职人员配备(10分) |
4 |
有专业执行团队,专人负责对接,且有相关专业背景/工作经验,得5-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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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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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能力(35) |
民政项目经验(5) |
5 |
近三年来,申报单位承接过民政领域相关服务项目,且能提供项目协议、合同等有效证明材料的,得5分。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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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满意度(10分) |
6 |
申报单位能提供近三年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留守儿童保险项目的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资料,根据调查覆盖率(不低于80%得3分,每低10%扣1分)、满意度结果(满意度≥90%得4分,80%-89%得2分,<80%不得分)及分析改进措施(合理得3分,不合理或无不得分)综合评分,最高得10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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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通道理赔或慰问(10分) |
7 |
参保对象在特殊情况下申请赔付时,根据向有利于“特殊困难人群”的原则,通过绿色通道办理赔付或慰问等形式解决实际困难。得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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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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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持续性(10分) |
8 |
参与过民政部门组织的走访慰问留守(困境)儿童关爱活动,得10分。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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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值 |
100分 |
得分: 分 遴选评审小组成员(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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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湘乡市民政局
关于成立公开遴选保险公司承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留守儿童意外伤害保险项目评审小组的通告
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等文件精神和工作需要,经湘乡市民政局党组研究同意,成立公开遴选保险公司承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留守儿童意外伤害保险项目评审小组,市纪委监委驻市委办派驻组全程监督。评审小组名单如下:
湘乡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乔元
湘乡市民政局机关委员会、机关纪委、办公室、规划财务股负责人。
特此通告。
湘乡市民政局
2025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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