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常态化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和“山寨社团”的公告
湘乡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xs.gov.cn 发布时间:2026-04-29 10:34
为切实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严厉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坚决清理“山寨社团”,维护正常社会组织秩序,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有序、风清气正的社会组织发展环境,现面向社会发布公告,欢迎广大群众积极监督、主动举报。
一、重点打击整治对象
本公告所指非法社会组织和“山寨社团”,包括:
(一)未经民政部门或行政审批部门依法登记,擅自以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开展活动的组织;
(二)已被撤销登记、吊销登记证书后,仍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组织;(三)社会组织在筹备成立期间,擅自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组织。
上述组织名称通常含有协会、学会、研究会、联合会、促进会、中心、研究院、俱乐部等字样。尚在活动的“山寨社团”要认识到自身行为的违法性,立即停止活动,自行解散,全面消除影响。对继续开展违法活动的,一经发现,民政等部门将坚决依法予以取缔、劝散、列入涉嫌非法社会组织名单;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二、合法社会组织查询方式
公民个人、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加入某个社会组织或与其合作时,可以事先通过如下方式查验该社会组织是否具备合法身份。凡通过如下方式未能查验到的,均为涉嫌非法社会组织,避免上当受骗。
(一)登录“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全国社会组织信用息公示平台”查询https://xxgs.chinanpo.mca.gov.cn/gsxt
(二)关注“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号,点击“我要查询——全国社会组织查询”。
三、举报内容
一般应包括:非法社会组织“山寨社团”的名称、负责人、活动地点、开展非法活动的具体事实、证据材料或相关线索等。
四、举报方式
社会各界应自觉抵制非法社会组织“山寨社团”,提高甄别能力和警惕性,一旦发现疑似“山寨社团”活动线索,可通过电话、邮件、面谈等方式及时向属地民政部门举报。提倡实名举报,举报人可提供个人信息及联系方式,民政部门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严格保密。请举报人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证据线索材料,不得捏造事实、诬告他人。
(一)电话举报:拨打0731-56790580,受理时间为工作日08:00-1200;12:30-17:30。
(二)邮箱举报:将举报材料发送至36630234@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非法社会组织举报”。
(三)信件举报:邮寄至湘乡市望春门街道东风路67号湘乡市民政局308室社会组织管理股。
(四)现场举报:可直接到市民政局社会组织管理股(湘乡市民政局308室)反映情况。
湘乡市民政局
2026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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