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关于公开遴选社会服务组织购买我市困境(留守、流动)儿童关爱服务的公告
湘乡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xs.gov.cn 发布时间:2026-05-20 15:14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关于支持和规范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财综〔2014〕87号)》等文件精神和工作需要,现对2025年福彩公益金-湘乡市“护童成长-困境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关爱保护项目”-公开遴选社会服务组织,欢迎符合条件的机构报名参加,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开展困境(留守、流动)儿童关爱服务活动,共同为困境(留守、流动)儿童营造安全无虞、生活无忧、充满关爱、健康发展的成长环境,促进困境(留守、流动)儿童的健康成长,着力打造群众认可、特色鲜明、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品牌公益项目,积极营造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广泛参与的浓厚氛围。
二、工作内容及项目实施周期
(一)工作内容:进一步加强全市困境(留守、流动)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通过入户走访、个案服务、精神慰藉、心理疏导、节日主题宣传教育、假期研学、安全教育等活动,宣传防性侵、防溺水等“五防”安全教育,为30名困境儿童心理评估转介对象进一步评估,不断促进我市困境(留守、流动)儿童身心健康成长。
(二)项目实施周期:2026年6月—2027年1月。
三、预算经费
湘乡市“护童成长-困境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关爱保护项目”预算金额控制价伍万元(¥50000)。
四、项目开展地点
湘乡市22个乡镇(街道)。
五、报名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资格;成立三年以上的社会组织,近三年年检合格。
六、报名提供材料
(一)单独密封湘乡市“护童成长-困境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关爱保护项目”实施方案(格式自拟)。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不能到现场的,带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被委托人身份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证明(所提供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社会组织提供2名及以上社会工作者、心理咨询师、心理治疗师、精神科医师等资质证书(复印件)。
(四)提供近三年的同类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合同)。
(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未被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提供本项目公告期间任意一天的清晰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以上材料除特别说明需要原件以外,其他提供的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报名材料一式一份。实施方案单独密封完整加盖公章后需再与其他材料整理密封,整体密封后加盖单位公章,封面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七、遴选办法
(一)市民政局成立遴选评审小组,对报名并提交遴选资料的所有单位进行资格审查,采取量化积分方式择优选用。
(二)1.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只有1家时,该家单位直接作为本次中选的项目承担机构;2.若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报价2家以上(含2家)时,以《湘乡市民政局公开遴选社会服务组织购买我市困境(留守、流动)儿童服务项目评审标准评分表》评分结果作为本次直接中选的项目承担机构依据。3.承接单位参与、承接过民政领域儿童服务志愿服务项目的,优先考虑。
(三)由我局与中选单位签订合同。
(四)中标人不得将项目分包或转包,否则,湘乡市民政局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要求承接单位赔偿相应损失。
八、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采取公开报名、公平竞争、择优选用的方式,选择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承接。通过湘乡市民政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发布公告。
(一)时间地点:2026年5月20日至5月26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湘乡市东风路231号市民政局三楼302室。
(二)报名方式:可现场提交或邮寄(邮寄以本单位收到邮件时间为准)。逾期送达或未能送达指定地点的视为不参与项目评审。
(三)联系人:陈先生、李女士联系电话:0731-56778209。
九、遴选时间和地点
2026年5月27日在市民政局二楼会议室公开遴选。评审结果将在湘乡市民政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
未尽事宜,由湘乡市民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1.湘乡市民政局公开遴选社会服务组织购买我市困境(留守、流动)儿童服务项目承接报名表
2.湘乡市民政局公开遴选社会服务组织购买我市困境(留守、流动)儿童服务项目评审标准评分表
3.湘乡市民政局关于成立公开遴选社会服务组织购买我市困境(留守、流动)儿童服务项目评审小组的通告
湘乡市民政局
2026年5月20日
附件1
湘乡市民政局公开遴选社会服务组织购买我市困境(留守、流动)儿童服务项目承接
报名表
单位名称(盖章):
|
序号 |
法定代表人 |
单位地址 |
联系人 |
固定电话 |
手机号码 |
|
1 |
|
|
|
|
|
|
2 |
|
|
|
|
|
|
3 |
|
|
|
|
|
|
4 |
|
|
|
|
|
|
5 |
|
|
|
|
|
|
|
|
|
|
|
|
附件2
湘乡市民政局公开遴选社会服务组织购买我市
困境(留守、流动)儿童服务项目评审标准评分表
申报单位:
|
一级指标 |
二级 指标 |
编号 |
指标 |
分值 |
得分 |
|
组织情况(20) |
年检结论(10分) |
1 |
申报单位近三年年检结论为合格;财务状况良好。两项均满足各得5分,否则不得分。 |
10 |
|
|
征信记录(10分) |
2 |
申报单位无征信负面问题;无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两项均满足各得5分,否则不得分。 |
10 |
|
|
|
实施方案(30) |
方案设计与规划(30分) |
3 |
1.项目方案侧重于加强全市困境(留守、流动)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全面涵盖入户走访、个案服务、精神慰藉、心理疏导、主题宣传教育、假期研学,安全教育等活动,宣传防性侵、防溺水等“五防”安全教育,为30名困境儿童心理评估转介对象进一步评估,促进困境(留守、流动)儿童身心健康成长。此项得分为12分。 2.方案内容包括人员安排、工作职责、预算分配、服务规划、质量保障等要素,每项得分为2分,共10分。 3.方案设计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兼具创新性,根据方案质量情况得1—8分。 |
30 |
|
|
执行 团队 (15) |
专职人员配备(15分) |
4 |
项目承接机构需拥有稳定且专业的执行团队。有2名及以上社会工作者、心理咨询师、心理治疗师、精神科医师等资质证书(复印件)。每配备上述资质证书的人员,得5分,最高得15分。申报时需提供在投标单位人员近6个月缴纳社保记录、相应资格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作为佐证材料。缺少任一材料对应人员不得分(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16日)。 |
15 |
|
|
服务能力(35) |
民政项目经验(15) |
5 |
近三年来,申报单位每承接过1个民政领域相关服务项目,且能提供项目协议、合同等有效证明材料的,得5分,最高得15分。 |
15 |
|
|
服务满意度(10分) |
6 |
申报单位能提供近三年困境(留守、流动)儿童服务项目的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资料,根据调查覆盖率(不低于80%得3分,每低10%扣1分)、满意度结果(满意度≥90%得4分,80%—89%得2分,<80%不得分)及分析改进措施(合理得3分,不合理或无不得分)综合评分,最高得10分。 |
10 |
|
|
|
服务持续性(10分) |
7 |
申报单位能够清晰规划项目后续服务跟进机制,如建立服务对象档案管理、定期回访等计划,根据内容完整性和可行性,得1—10分。 |
10 |
|
|
|
总分值 |
100分 |
遴选评审小组成员(签字):
|
|
|
|
附件3
湘乡市民政局
关于成立公开遴选社会服务组织购买我市困境(留守、流动)儿童服务项目评审小组的通告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关于支持和规范社会组织
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财综〔2014〕87号)》等文件精神和工作需要,经湘乡市民政局党组研究同意,成立公开遴选社会服务组织机构购买我市困境(留守、流动)儿童服务项目评审小组,评审小组名单如下:
湘乡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黎世亮。
湘乡市民政局机关纪委、办公室、规划财务股、社会组织管理股负责人。
特此通告。
湘乡市民政局
2026年5月20日
- 全部留言
- /
- 评论
- 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