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4303000006/2018-281515 发布机构:市民政局 发布目录:政务公开

湘乡市颁发首张村(居)委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湘乡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xs.gov.cn 发布时间:2018-02-12 11:49

 2月12日,湘乡市民政局将全市首张村(居)委会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颁发给望春门街道东风社区。目前,344个村(居)委会已陆续获得这个“特别法人证书”。

村(居)委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原来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组织机构代码证》。从2015年起,国务院推行“三证合一”工作,即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合并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村(居)委会组织机构代码证到期以后,就面临“无证可用”的问题,影响了村(居)民委员会的工作开展,制约了城乡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的发挥。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明确了村(居)委会具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特别法人资格,为解决村(居)委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根据民政部相关文件规定,湘乡市民政局积极履行职责,开展社会调查、录入代码证信息,主动与上级民政部门对接,在湘潭市率先制作和颁发了村(居)特别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使村(居)委会更好的为群众办好公益事业,提供优质社会服务。(李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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