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乡市信访局职能及内设机构
湘乡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xs.gov.cn 发布时间:2019-11-25 16:52
第一条 湘乡市信访局隶属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二条 市信访局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省委、湘潭市委、市委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处理人民群众给市委、市政府及其领导同志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着力做好群众集体上访的接待及劝阻、化解、控制和处理工作,做好领导同志接待上访群众的组织服务工作。
(二)承办中央、省、湘潭市、市领导转办、批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批示件的落实情况;向乡镇(街道)和市直部门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交办事项处理落实情况。
(三)综合反映群众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重要意见、建议和问题,开展调查研究,提供信访信息,为市委、市政府决策和指导工作服务。
(四)根据上级要求,派员协助国家信访局、省信访局处理我市群众赴京赴省上访事项。
(五)根据市信访领导小组的指示,部署和安排全市信访工作,并进行检查督促;指导全市的信访业务和信访部门的办公自动化建设;组织信访干部的培训;开展对信访工作的宣传,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建议,并对信访工作中的失职、渎职行为提出处理意见。
(六)做好信访老户的处理、稳定和教育、疏导工作。
(七)负责做好市信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办市信访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负责做好信访复查复核工作。
(九)负责做好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三条 市信访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新闻宣传、政务公开、机要保密、信访、安全、建议提案办理、编辑内部刊物等工作。负责机关政工人事、机关财务、统计、档案管理、老干和关心下一代等工作;负责局重要接待工作等,完成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接访股。在市人民来访接待中心接待来访群众,做好登记、统计、分析、报送和回访等工作;做好市领导值班接访的服务工作;办理国家、省、湘潭市信访局的交办来访事项;对重要突出访情进行综合分析汇报;对重要来访事项进行督察督办。
(三)办信股。负责受理、交办、转送人民群众和境外人士给市委、市政府的来信和网上投诉事项;办理国家、省、湘潭市交办的来信和网上投诉事项;负责重要来信信息的汇总、分析、反映和情况通报;交办督办重要来信和网上投诉事项,指导基层信件办理工作,提升办信工作水平。
(四)督查股。承担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对中央、省、湘潭市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交办的信访事项和市本级排查的突出信访问题进行转办、交办、督办;对进京赴省非正常上访问题突出的地方和部门单位进行督查;协调处理重大疑难信访积案、本市“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协助市委、市政府督查工作机构对中央、省、湘潭市、市主要领导交办的重要信访事项进行督查;对特殊疑难信访问题救助对象进行核查;对市信访救助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管理和审查。
(五)政策法规股。负责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承担局相关法制工作;负责信访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指导全市信访系统的法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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