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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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政发〔2025〕8号
湘乡市梅桥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梅桥镇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村(居)、镇属部门单位:
《梅桥镇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已经梅桥镇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今后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成员部门相应职责人员自行递补,不再另行发文。
湘乡市梅桥镇人民政府
2025年2月10日
梅桥镇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一、编制预案的适用范围及目的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本镇行政区域内因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地质灾害的防范与应急处置。预案的编制是为了及时、准确、有效地应对地质灾害危险点的突发险情,进一步提高我镇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降低地质灾害损失,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地质灾害风险概况
地质灾害的发生除受地势地貌、地层岩性及地质构造控制外,降雨是外部诱发因素中的主要因素。因此,雨季是地质灾害多发时期,也为主动预防时期。多发期为每年的3至9月,其中以4至6月雨量最多。
芭蕉村、梅桥村、胡薮村、白洋村、富民村、合兴村、高新村、万新村、酒铺村为梅桥镇地质灾害隐患点易发区域,要重点加强监测。
三、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指挥部
镇党委政府成立镇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镇指挥部),由政委、指挥长、副指挥长和成员组成,政委由镇党委书记担任,指挥长由镇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分管自然资源、应急管理的副镇长担任,成员由镇内设(直属)机构、各村负责人组成。(梅桥镇地质灾害防治网络人员信息表附后)
镇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负责镇指挥部日常工作,负责应急值守、综合协调、信息收集、汇总上报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分管自然资源的副镇长兼任。镇应急值班电话:0731-56469011。指挥部下设应急工作组,负责具体工作。
(二) 应急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负责指挥部开展指挥会商的组织、协调、保障工作;实时掌握地质灾害情况和救援进展情况,按规定及时报送信息;对向上级和社会报送发布的信息进行审核;承办指挥部各类会议;督促落实指挥部议定事项。
组 长:叶锐
成 员:由党政办公室牵头(负责人:周思涵、值班信息员)、应急办公室(负责人:李璇怡)、党建办公室(负责人:陈子叶)、突发事件发生部门或村负责人
2、灾情监测组:负责组织灾情预警监测工作,建立联防联控网络体系,及时掌握灾情动态,分析、预测灾害发展趋势,为突发地质灾害处置提供技术支持。
成 员:自然资源、农综、村相关负责人等
3、抢险救援组:负责抢救、保护遇险人员和重要物资,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排险、除险;负责做好现场应急处置指挥、协调等工作。
成 员:由社会治安和应急管理办公室牵头,梅桥镇专职消防队、当日值班组人员,梅桥镇综合应急救援队、梅桥镇应急救援1分队、梅桥镇应急救援2分队、梅桥镇应急救援3分队,及村应急小分队,分别由各队队长带队负责,听从指挥长安排调度。
4、医疗救护组:负责组织救护车辆、医务人员、急救药品、急救设施、器械进行现场伤员紧急救护和住院救治工作;汇总伤亡统计信息。
组 长:周东阳
成 员:由社会事务办公室牵头、梅桥卫生院、事发地村卫生室
5、后勤保障组:负责做好临时转移群众的基本生活和医疗保障工作,做好抢险救灾物资、车辆的管理,为救援队伍和人员提供物资和生活保障。
组 长:蔡颖
成 员:党政办公室、镇财政所、机关干部、各村
6、宣传引导组:负责组织协调信息发布工作,组织新闻媒体有序采访,做好记者服务和管理,统筹舆情监测管理和舆论引导;做好群众安抚工作。
成 员:镇宣传、网信、梅桥派出所、村负责人
三、监测与预警
(一)灾情监测
镇指挥部建立地质灾害巡查制度,组建群专结合的监测队伍,形成覆盖全镇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
镇指挥部办公室及时关注气象信息发布,跟踪雨情、水情、险情、灾情等,加密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预警。
各村要明确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充分利用地质灾害平台信息和气象情况,加强现场核查,做好地质灾害监测。
灾情信息员、网格员、村民等要充分发挥“吹哨人”作用,发现险情及时向镇指挥部办公室和镇政府报告,必要时组织群众转移避让。
接受上级部门预警信息后,及时启动预警响应机制,立即电话通知到户,并利用微信群、网格群转发至镇各部门、行政村和受威胁群众。
(三)预警行动
接受上级部门预警信息后,包保责任人上户巡查,镇有关负责人、应急工作组人员、应急救援队伍等在岗备班,进入待命状态;检查本镇现有物资、装备的有效性;加强对高风险地区安全排查;明确转移路线、转移地点、转移方式、转移工作负责人和联络人,及时组织人员转移、疏散、撤离,妥善安置。
四、应急处置
接到地质灾害突发事件信息后,立即电话报告镇指挥部办公室(值班电话:0731-56469011),最迟不得超过10分钟。情况紧急时同时拨打119、110、120等报警和急救电话。
镇指挥部办公室在接报迅速核实后,按照“三报告”“六必到”要求,报告市委办、市政府办,通知镇应急、自然资源、公安、消防、卫健、宣传等相关部门到位处置,30分钟内书面报告。
根据突发性地质灾害险情情况、危害程度,分一级、二级两个响应等级。
1、二级响应
(1)启动条件
①雨量监测24小时降雨量在100毫米以上且强降雨仍将持续;
②降雨量虽不足100毫米,但多日连续降雨导致土壤含水量高,发生滑坡,塌陷等地质灾害风险较高;
③发生1人以上3人以下重伤(失踪、被困);或需转移安置50人以内;或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下的灾害事故;
④接到上级部门发布突发性地质灾害橙色预警信息。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由副指挥长决定启动二级响应。
村、事发地单位第一时间做好应急处置,严格按照信息报告流程,及时上报信息。
副指挥长及时掌握灾情动态,做好救灾抗灾决策部署与指挥调度。镇指挥部办公室及时组织开展会商研判,加强指挥调度,强化值班值守,做好信息上报。
各工作组赴受灾点开展应急处置,督导措施落实,并及时报告指挥部。
2、一级响应
(1)启动条件
①雨量监测24小时降雨量在150毫米以上且强降雨仍将持续;
②发生1人以上死亡;或3人以上重伤(失踪、被困);或需转移安置50人以上;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灾害事故;
③收到上级部门发布突发性地质灾害橙色预警信息;
④政委或指挥长认为其它情况有必要启动地质灾害一级响应时。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时,由政委或指挥长决定启动一级响应。
(2)响应措施
镇指挥部统筹全镇救援力量参与突发性地质灾害抗灾救援,做好同时应对多处突发性地质灾害事件的准备。必要时请求上级突发性地质灾害指挥部或临近乡镇救援力量支援,全力保障群众生命安全。
政委、指挥长采用AB角,做好应急值班值守。组织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防治灾情会商研判,确保一人在镇应急指挥中心坐镇指挥,一人赶赴现场处置。
密切监视突发性地质灾害发展趋势,根据需要提请增援。
突发性地质灾害事件现场相关威胁和险情得到控制,次生、衍生隐患消除,响应终止。
五、后期处置
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结束后,相关单位根据各自职责,依法开展灾害救助、伤员救治、灾民安置、灾区恢复重建等灾后处置工作。
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结束后,镇指挥部对预案实施、应急处置等情况予以全面总结,向市突发性地质灾害指挥部报告。
附件:梅桥镇地质灾害防治网络人员信息表
梅桥镇地质灾害防治网络人员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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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姓 名 |
职 务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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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桥镇人民政府 |
张 卫 |
党委书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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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桥镇人民政府 |
陈 艳 |
党委副书记、镇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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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桥镇人民政府 |
李 皓 |
党委副书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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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桥镇人民政府 |
叶 锐 |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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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桥镇人民政府 |
唐湘明 |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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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桥镇人民政府 |
唐赣鹏 |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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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桥镇人民政府 |
彭川南 |
党委委员、宣传统战委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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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桥镇人民政府 |
周梦成 |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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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桥镇人民政府 |
李 为 |
副镇长(分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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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桥镇人民政府 |
刘晓亮 |
副镇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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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桥镇人民政府 |
周东阳 |
副镇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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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桥镇人民政府 |
蔡 颖 |
人大副主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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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桥镇人民政府 |
李强华 |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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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桥镇人民政府 |
周思涵 |
党政办公室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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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桥镇人民政府 |
钱 明 |
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 镇地灾专职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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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桥镇人民政府 |
彭海慧 |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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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桥镇人民政府 |
李雨银 |
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 办公室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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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桥镇人民政府 |
官强文 |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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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桥镇人民政府 |
黄 坚 |
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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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桥镇人民政府 |
张防炎 |
梅桥镇卫生院院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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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桥自然资源所 |
李 晴 |
自然资源所所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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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桥自然资源所 |
孙 宇 |
自然资源所地灾专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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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铺村 |
肖 华 |
书记、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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芭蕉村 |
丁铁装 |
书记、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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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桥村 |
钟胜昔 |
书记、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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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薮村 |
谭 华 |
书记、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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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桥村 |
颜 勇 |
书记、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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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收村 |
李友良 |
书记、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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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丰村 |
肖光卫 |
书记、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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汇丰村 |
喻建军 |
副书记、副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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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塘村 |
郭先志 |
书记、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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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兴村 |
危兆庚 |
书记、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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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洋村 |
杨柳平 |
书记、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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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村 |
龙江泉 |
书记、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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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铺村 |
李代根 |
书记、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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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峰村 |
肖 斌 |
书记、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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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潭新村 |
肖思龙 |
书记、主任 |
|
|
富民村 |
肖明强 |
书记、主任 |
|
|
万新村 |
李顺华 |
书记、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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