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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乡市梅桥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桥镇2019年产业扶贫实施方案的通知

湘乡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xs.gov.cn 发布时间:2019-11-26 16:14

梅政发2019〕25号

 

湘乡市梅桥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梅桥镇2019年产业扶贫实施方案》的

 

 

各村(居)、各部门单位:

《梅桥镇2019年产业扶贫实施方案》已经镇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湘乡市梅桥镇人民政府   

2019年6月4日


 

梅桥镇2019年产业扶贫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农业委员会 湖南省扶贫产业开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扶贫的指导意见>》(湘农联〔2018〕132号)和《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建立产业扶贫台账制度的通知>》(湘农办计〔2018〕238号)等文件精神及省、市产业扶贫工作要求,结合湘乡市产业发展及梅桥镇的实际情况,选准本地扶贫特色产业,充分发挥产业驱动和企业带动作用,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建立长效利益联结机制,把发展产业作为贫困人口脱贫致富的长久之计和根本之策,进一步做好产业扶贫工作,制订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2020年,全镇17个村都有带动贫困户长期稳定增收的扶贫产业;全镇300余户有产业发展能力及有产业发展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都能参与到产业扶贫项目当中来,激发内生动力,掌握就业创业技能,最终脱贫致富。

二、实施原则

1、各村要在现有产业精准扶贫规划的基础上,制定全村的产业扶贫实施方案,实现产业扶贫方案全覆盖。

2、结合“一村一品”选准主导产业、筛选产业项目、明确年度目标、细化工作措施,做到产业发展精确到品种、基地布局精确到地块、项目带动精确到主体、利益联结精确到农户,争取所有村都有扶贫特色产业,所有特色产业都有项目支撑,有产业发展能力及有产业发展意愿的贫困户都要有经营主体带动、都能靠产业增收。

3、结合入户调查,详细掌握贫困户的脱贫意愿等,做到“一户一册”。按照“缺什么补什么,有什么困难,就解决什么困难”的原则,制定“一户一策”帮扶措施。

4、建立科学化、规范化的项目库,做到项目和资金无缝对接、帮扶主体和贫困人口有机衔接,实现项目成熟一个、资金到位一个、项目完成一个,避免资金滞留、闲置。

5、各村要重点培育1-2家新型经营主体,创新帮扶模式,突出帮扶效果,打造典型产业扶贫示范企业;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推荐5-10户发展产业典型。

6、抓好贫困户创业增收,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按照“宜种则种、宜养则养、宜休闲则休闲”的原则,帮扶主体可将农村房前屋后闲置土地为开发阵地,代种代养,将“方寸之地”变成种植蔬果、畜禽养殖的“创收之所”,让有产业发展能力和意愿的贫困户足不出户就能实现增收创业。

三、帮扶措施

产业扶贫资金按照建档立卡贫困户数、有产业发展能力及有产业发展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84户总数分解到各村。省定贫困村资金(芭蕉村)在村级产业扶贫专项资金中安排。各村再制定产业扶贫实施方案具体落实。

(一)扶持对象

全镇建档立卡贫困户(有产业发展能力和有产业发展意愿的贫困人口全覆盖),辐射带动贫困户明显的新型经营主体(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村级集体组织实施的贫困户参与程度高的产业基地项目。

(二)主要扶持产业

大力扶持发展蔬菜、牲猪、畜禽水产、水稻、油茶、茶叶、水果、药材、竹木、乡村旅游等优势特色产业。

(三)创新帮扶模式

围绕“新型经营主体得发展、贫困人口得实惠”的总体要求,引导新型主体通过土地流转、订单收购、农产品营销、社会化服务、代种代养等方式,充分利用贫困人口土地、资金、劳动力等要素,建立龙头企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与贫困户紧密联系的利益联结机制,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让贫困户参与、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对明显带动有产业发展能力和有产业发展意愿的贫困人口增收的新型经营主体,根据带动贫困人口数量、投入到贫困人口的生产成本及贫困人口产生的经济效益等因素,按先建后补方式支持每个经营主体1-5万元。

1、直接帮扶。帮扶主体向贫困户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确保贫困户的产品有稳定的销售渠道和收益,直接带动贫困户自主发展产业脱贫。财政资金量化企业可以作为扶贫主体直接帮扶贫困户发展生产、建设生产设施、代购种子种苗等农资费用(不高于市场价)及培训、宣传、指导等,并向贫困户提供技术服务,且按不低于市场价或保底收购价回收贫困户的农产品。

2、委托帮扶。受贫困户委托,统一实施委托帮扶项目,将扶持资金直接委托给有意愿合作的、有社会责任的、讲诚信的和有实力的新型经营主体,实行项目统一开发、统一管理、统一经营、统一核算,项目产权归贫困户所有,相互间以契约形式,明确责权利关系,项目收益按比例分成。企业还需对贫困户进行培训、宣传、指导等;受托扶贫主体在帮扶期内分成比例不低于项目资金10%,帮扶期满后,贫困户与扶贫主体同股同利、风险共担。

3、股份合作。对以土地或股本入股的贫困户采取“保本保底收益+按股分红”的模式,保障贫困户的本金安全,年分红比例不低于股金的10%,帮扶期满后,入股贫困户与扶贫主体同股同利、风险共担。

新型经营主体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帮扶措施不力、不履行扶贫社会责任、涉及大棚房问题、涉黑涉恶情况的,不得享受各级扶贫政策扶持。

四、申报程序

规范扶贫项目申报、审批程序;项目建设主体要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做到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安全有效;提高财政扶贫资金的使用效益;农业、财政等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加强对扶贫项目、资金使用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各项目申报的经营主体必须建立好项目台账、帮扶资料(帮扶协议、合同)和建立“一户一档”(一个贫困户一个档案),对于享受了产业扶贫政策未履行应尽义务的主体,要追究相关责任并严格控制不予申报其他项目,确保产业扶贫资金效益。

1、带动贫困户明显的新型经营主体向所在梅桥镇农技站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申请表格(附件1)。(6月10日前)

2、镇人民政府(农技站、扶贫办)对带动贫困户明显的新型经营主体进行项目初审,形成统一意见后以镇人民政府名义行文向市农业农村局提交推荐花名册,纳入产业扶贫项目库。(6月30日前)

五、实施和验收

1、镇人民政府(农技站、扶贫办)将加强项目建设中的实时调度,掌握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加以解决。要加大清查力度,贫困户不得重复在多个实施主体申报项目资金支持。

2、带动贫困户明显的新型经营主体填写验收申请表,镇农技站牵头会同扶贫办对申报主体进行验收。提供相关证明资料(重点是2018年10月-2019年9月与贫困户利益联结的相关资料及带动贫困户产业增收的证明资料,如发展产业有关的帮扶协议、合同、购买发票、流转土地明细表、基地图片、“一户一档” 图片、贫困户签字工资表等)报市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审定。(8月30日前)

3、镇扶贫办和农技站组织相关单位不定期开展工作督查,确保项目如期如质完成。

4、项目验收时间定于9月中旬,先由镇精准扶贫领导小组对各项目进行评估验收。再由市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等相关单位对入围的新型经营主体抽查验收。项目验收分为三个部分,一是对带动贫困户明显的新型经营主体的生产和帮扶工作情况进行现场查看,资料检查等(须提供扶持或联结贫困户的有效证明及附件3);二是联结贫困户对经营主体进行帮扶效益及满意度评估,要求总体满意度在90%以上;三是开展社会调查,了解经营主体是否合法正当经营,是否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5、对在验收中发现、被举报,经查实伪造相关资料或其他不正当方法的项目单位,在三年内不再安排产业专项扶持资金和申报农业项目;对项目申报、管理、验收的乡镇办农技站、扶贫办及验收人员弄虚作假,一经查实,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并在绩效考核中扣分。对积极参与产业扶贫的经营主体,在当年农业项目申报中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验收结果在湘乡相关网站公示。

六、项目资金的拨付

奖扶资金由镇扶贫办按联合检查验收结果拨付到各产业扶贫实施主体。

七、责任考核

本项工作纳入村级目标绩效考核。严格对帮扶责任人、驻村干部、村级责任人考核,对有产业发展能力和发展意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未得到产业帮扶或帮扶不力的,在年终考核中取消相关责任人的评先评优资格。在检查考核中出现问题的,严格追责。

附件1:湘乡市产业扶贫资金申报表(2019年度新型经营主体)

附件2:湘乡市产业扶贫申报汇总表(2019年度新型经营主体)

附件3: 2019年产业扶贫项目帮扶对象花名册


附件1:

乡市产业扶贫资金申报表

(2019年度新型经营主体)

申报单位名称

(盖章)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产业类型

 

法人代表

 

项目实施地点

 

联系方式

 

项目申报资金

                 万元

项目建设时间

 

申报单位项目建设情况及产业扶贫工作成效

 

村委会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乡镇办扶贫办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农技站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乡镇办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

湘乡市产业扶贫申报汇总表

2019年度新型经营主体)

序号

乡镇

村名

经营主体名称

产业类型

带动贫困人口数

申请金额(万元)

法人代表

联系电话

备注

 

 

 

 

 

 

 

 

 

 

 

 

 

 

 

 

 

 

 

 

 

 

 

 

 

 

 

 

 

 

 

 

 

 

 

 

 

 

 

 

 

 

 

 

 

 

 

 

 

 

 

 

 

 

 

 

 

 

 

 

 


附件3:

 

 

 

 

 

 

 

 

2019年产业扶贫项目帮扶对象花名册

          乡(镇)                  村                             企业名称(盖章)

序号

贫困户姓名

家庭人口数(人)

家庭住址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产业帮扶内容

年人均收益(元)

备注

1

户主

 

 

 

 

 

 

 

 

2

家庭成员

 

 

 

 

 

 

3

家庭成员

 

 

 

 

 

 

4

家庭成员

 

 

 

 

 

 

 

 

5

家庭成员

 

 

 

 

 

 

 

 

6

家庭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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