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乡市梅桥镇人民政府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2019年财政预算情况
湘乡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xs.gov.cn 发布时间:2019-12-05 08:48
一、201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财政收入完成情况
2018年我镇财政总收入为4881.57万元,分项为:
1.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77.27万元,其中税收收入159.82万元,非税收入社会抚养费 17.45 万元;
2.财政拨款收入2669.30万元;
3.代管资金收入2035万元。
(二)2018年支出完成情况
2018年我镇财政总支出完成为 4614.17 万元,分项为:
1、一般预算支出完成2357.75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62.6万元;分别为:
党委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42.69万元
纪检监督事务支出1万元;
人大事务支出14.53 万元;
政府办公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 618.6万元,其中:国安专项经费2万元;信访6 万元;平安创建群众工作大走访等10万元;网格化管理专项2 万元;禁毒禁赌1万元;预防青少年犯罪1万元,反邪教1万元;安全生产6万元;综治宣传经费 2.17 万元);
政协事务支出16.62万元;
财政事务支出 69.17 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45.35万元;
(3)文化旅游体育和传媒支出47.83 万元;
(4)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84.14 万元;
(5)农林水支出 928.75万元。其中:农业推广与服务支出272.12 万元,补助村民委员会支出473.84 万元;扶贫支出20.22万元;林业支出56.96万元;水利支出105.61万元;
(6)城乡社区事务43.2 万元;
(7)节能环保支出63.02 万元;
(8)教育支出11万元;
(9)科技支出0.32万元;
(10)商业服务支出10万元;
(11)其他国土资源支出30.5万元;
(12)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1.04万元,其中其他产业监管支出7万元,安全生产监管支出24.04万元;
2、基金预算支出35万元;
3、上解支出177.27 万元;
4、代管资金支出2035 万元;
5、基金会欠款本金9.15万元;
(三)2018年收支相抵,累计结余1011、1万元。
二、2018年财政的主要工作重点
2018年,我们按照镇党委政府的部署和镇人大第六届第四次、第五次会议确定的财政工作目标,努力改革创新,推进依法理财、生财、聚财、用财齐抓并举,不断增强增收的可持续性、收支结构合理性、管理行为的规范性和资金使用的有效性,切实保障重点,努力解决难点,解决好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确保财政收支平衡和预算任务的完成。
1、立足实际,积极培植税源。由于我镇税源不足,要完成全年税收任务难度很大,一方面我们在配合税务部门对本镇区税源进行摸底排查,开展了对个体工商户的全面清理,共核定定额征收户9户,做到了应收尽收;另一方面,积极招商引资,发展总部经济,多次去湘潭、广东等地与梅桥籍老板对接,引进企业2个,2018年共完成税收159万元,超额完成了全年税收任务。
2、切实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突出重点,加大财政保障力度。财政资金在确保用于工资发放、机构正常运转和社会稳定支出之后,进一步加大农业、教育、社会保障等事关经济社会发展的支出,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工作导向,将政策支持和财力保障的重点向民生领域倾斜。对政策性规定的刚性支出和民生保障支出,根据年度预算计划,按照进度,合理调度资金,确保各项民生保障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全力做好了风力发电这一重点项目征地补偿的保障工作。
3、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努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一是进一步加大对“三农”的投入,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提高农业综合生产力。全镇共实施了2公里工程灌溉渠改造工程,完成了20口大山塘的防汛加固和清淤扩容;完成了天高线、茶土线等7.8公里的道路拓宽,4公里公路硬化,危桥改造1座,亮化工程3处。二是在加大支农投入的同时,提高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益,特别是管理使用好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的扶贫专项资金,加强资金跟踪问责,使各项资金更好的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三是建立健全补贴网建设工作,按照“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完善和实施好各项涉农补贴制度,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示范和带动作用,拓宽“三农”资金渠道,2018年共发放惠农补贴资金66项3682万元。
4、突出科学管理,重点加强预算执行力度。一是按照“收支两条线”的原则,不断完善非税收入管理,强化票据管理,实现以票促收、应收尽收。二是按照《湖南省乡镇财政管理条例》的要求,完善镇财务管理制度,以部门预算控制支出,增强财政支出的规范性和时效性;按照公用经费支出“零增长”的要求,严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三是加强村级项目资金管理,完善全镇项目库管理,严格执行村级项目评审程序,2018年镇村实施项目85个,都实行了统一归口,统一核算,统一监管,提高了项目实施的效果,也规避了村干部项目管理风险。2018年,市审计局对我镇扶贫资金、村部建设资金进行了审计,无一村因项目管理缺失而出现问题。
2018年,我们多措并举,千方百计的做了大量的工作,基本上实现了收支平衡,且有结余。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我镇财政运行还存在不少的困难和问题,我们将在以后工作中,认真研究,努力加以解决。
三、2019年的财政预算草案
2019年财政工作和预算编制将全面贯彻落实镇党委、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改革创新,以第六轮财政体制财力为基础,根据我镇实际情况,确定2019年我镇的收支预算,具体如下:
(一)2019年收入预算
2019年,我镇收入预算为2696.5万元,分项为:
1、一般预算收入174万元,其中税收收入159万元,非税收入15万元;
2、财政拨款收入1722.5 万元;
3、代管资金收入800万元。
(二)2019年支出预算
2019年,我镇财政支出预算为2696.5万元,分项为:
1、一般预算支出1722.5 万元,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8.23万元。分别为:
党委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65.21万元;
纪检支出2万元;
人大事务支出15.04万元;
政府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271.03万元,其中:国安专项经费 2万元;信访6万元;平安创建群众工作大走访3万元;网格化管理专项2万元;禁毒禁赌2万元;预防青少年犯罪1万元,反邪教 1万元;安全生产5 万元;宣传经费等3万元;
政协事务支出18.61 万元;
群众团体事务2.4万元;
财政事务支出53.94 万元;
(2)国防支出3万元;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38.05 万元;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48.47 万元
(5)卫生健康支出175.17 万元
(6)农林水支出 741.32万元。分别为:农业支出184.88万元(包括农业推广中心、畜牧水产 、经管 、统计) 补助村民委员会支出427万元;扶贫支出8万、林业61.6万元、水利59.84万元;
(7)城乡社区支出 36.01 万元;
(8)节能环保支出32.25万元;
(9)其他支出 20 万元。
2、上解支出174万元。
3、代管资金支出800万元。
说明:由于追加的不确定性,镇村两级追加都未列入年初预算。
四、2019年梅桥镇财政工作思路和主要措施
2019年我镇财政工作的基本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梅桥镇2019年工作规划,以发展总部经济为重点,积极培植税源;以乡村振兴战略为基础,积极推动各项产业振兴;以规范完善财务制度为保障,着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确保预算执行到位;以抓“一卡通”发放到位为契机,促惠民资金使用规范,保证发放及时;以绩效评价为抓手,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监管,提高财政性资金的使用效益。
(一)抓财源建设,确保财政增收
发展经济、培植财源,是增加财政收入的根本途径。我们将按照镇党委、政府确定的全年工作目标任务,进一步认清形式,充分发挥本镇优势,一是巩固现有的税源,加强和鼎顺园艺、同丰食品、荣达电子、盾鼎劳务的联系和对接,积极为他们提供税收政策指导;二是培植新的税源,围绕特色农业,培植一批特色产业基地,依托华能风电项目,发展乡村旅游,发挥我镇人脉优势,发展总部经济;通过多种途径,不断拓展财政收入渠道,做大做强新兴财源,形成我镇税收收入新增长点。三是做好协税护税工作,配合税务部门做好税收征管工作,确保收入任务完成。
(二)抓预算管理,严格控制支出总量
坚持“有保有压,有进有退”的方针,不断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一是要维护预算的严肃性,严格预算约束,努力增收节支,将支出规模严格控制在预算内,除国家政策性因素、突发性因素和镇党委、政府重大决策因素之外,原则上不再新增支出项目。二是按照“乡财市管”的总体要求,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的管理,把所有财政收入纳入财政管理,实行全覆盖、全方位、全过程监管,按“有保有压”的原则进行统筹安排,合理安排好财政支出,加强政府集中采购,投资评审、结算评审制度,对固定资产、办公用品购置、租车、宣传、资料打印等完善相关审批程序,确保支出规范。三是要发挥艰苦奋斗、勤俭办事的优良传统,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大力增收节支,严格执行上级“899”规定,继续健全和严格执行机关财务制度,坚决控制和压缩公用经费的支出总量,确保全年财政收支平衡。
(三)抓内部管理,完善监管机制
要全面贯彻执行《会计法》、《预算法》及《湖南省乡镇财政管理条例》切实履行好财政职能,坚持依法行政,不断加大财政监管力度,确保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确保财政两个安全。要严肃财政纪律,健全财政资金在审批、审核、拨付、使用等各个环节的规章制度。预算安排的各项经费严格按照预算数分期分批拨付,专项资金根据计划、项目进度、审批手续给予拨付,并要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搞好政府会计制度改革,按财务会计的“精细化、规范化、标准化”的要求进行财务管理。
(四)抓村级财务,确保基层稳定
村级财务管理是村级事务的重点,也是群众关注的焦点,同时也是村民自治的难点,群众上访的燃点,基层稳定的基点。规范村级财务,强化财务监管,事关村级稳定和发展。
一是做好“互联网+监督”平台工作。及时将各村的财务收支情况上传,接受群众监督。
二是加强村级项目的监督。2019年在村级项目管理上要加强部门联动,项目实施时由镇业务主管部门与镇代理中心共同监管,改变村级项目管理以代理中心专管员为主的管理模式,形成村级项目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新的管理模式,要加强村级项目绩效评价力度,对20万元以上的村级项目,必须实行预算评审、政府采购、绩效评价,确保村级项目绩效显著。
三是健全村级财务、公示制度。按照《湘乡市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工作的规定》要求,村级应做好村级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村级各项支出,并及时将财务支出情况及项目收支情况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开,给群众一个明白。
四是不定时的对专项涉农资金进行监督检查。要根据上级精神,继续开展全镇范围内支农、涉农等专项资金检查,防止“雁过拔毛”式腐败,确保财政性资金安全、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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