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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翻江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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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所
湘乡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xs.gov.cn 发布时间:2016-06-21 18:20
民政所所长:喻荣贵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民政工作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编制本乡镇民政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协助乡镇领导搞好民政工作。
二、在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组织实施乡镇的抗灾救灾工作,制定本乡镇的抗灾救济应急预案,及时、准确上报灾情,管理、分配、发放救灾款物,组织指导社会募捐,负责本乡镇救济对象的生产、生活困难和社会临时救济。
三、负责对本乡镇优抚对象的优待定期抚恤金和现役军人家属优待补助金的发放工作。
四、拟定乡镇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推进农村敬老院的建设和发展,组织有奖募捐,开展好社会福利彩票的销售发行工作,组织实施社会建设和“星光计划”。
五、调节、查处各种违法婚姻,保障婚姻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六、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进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建设。
七、贯彻执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申报、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实行动态管理,实现应保尽保,该保才保。
八、宣传贯彻民间组织和区划地名有关法律、法规,协助乡镇领导调解本乡镇的边界纠纷,做好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宣传发动工作。
九、执行党和国家有关老龄事业的政策、法规,推动开展有利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各种活动,维护、保障好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工作。
十、按时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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