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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所

湘乡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xs.gov.cn 发布时间:2016-06-21 18:29

 司法所所长:成成

 
一、工作职责

(一)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

(二)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

(三)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四)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五)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六)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七)协助基层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

(八)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九)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二、什么是人民调解

人民调解,是指人民调解委员会经民间纠纷当事人(以下称当事人)申请或者同意,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政策,遵循社会公德,通过规劝、疏导等方式,促使当事人平等协商、互谅互让、消除纷争,自愿达成和解协议的活动。

三、泉塘镇纠纷调解处理程序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实行以村为主的方式,出现民事纠纷,首先由村级人民调委会进行调解,调处不好的,由驻村干部及片上干部负责调处。镇驻村干部及片调处不好的,将村调处意见和本人申请报告呈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由镇人民调解委员会调处。

四、什么是社区矫正?社区矫正对象包括那些人?

社区矫正工作是与监狱矫正相对的刑罚方式。是指将罪行较轻、主观恶性较小、社会危害性不大的罪犯,或者经过监管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等符合社区矫正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法执行活动。司法所具体承担社区矫正的日常管理工作

接受社区矫正的罪犯,称为社区服刑人员,包括: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决定暂予监外执行、被剥夺政治权利并在社区服刑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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