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4303000006/2016-270885
发布机构:翻江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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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牧站
湘乡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www.xxs.gov.cn 发布时间:2016-06-21 18:33
畜牧站站长:罗广
遵守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对动物疫情预防、控制、扑灭,加强对动物、动物产品的检疫,给规模户建立免疫专帐,提供养殖技术,为泉塘的养殖发展、人民的健康服务。
工作职责:
(一)做好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宣传,做好养殖户的管理
(二)负责责任区的畜禽免疫,免疫率必须达到100%,目标配挂率100%
(三)掌握责任区内动物疫情,按规定程序上报动物疫情
(四)对动物、动物产品做好检疫工作
(五)做好辖区内畜禽疫情扑灭工作,落实封锁、隔离、扑杀、消毒、免 疫、畜禽无害化处理等综合防治措施
(六)按防疫要求,做好防疫所需疫苗的准备、储存、保管工作
(七)必须遵守国家的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严格按照免疫程序、疫情报告程序、消毒程序、无害化处理程序操作,对不按规定程序操作而造成的严重影响或经济损失由个人负责,并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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